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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收到工傷賠償款了!謝謝法官!”電話那端,原告陳某的語氣中滿是喜悅。12月17日,貴溪市人民法院泗瀝人民法庭秉持“勞企同護”策略,庭后化解一起工傷保險待遇糾紛案。
原告陳某原系某實業公司員工,其在工作期間摔傷,經人社部門認定為工傷。經勞動仲裁,貴溪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實業公司賠償陳某各項損失合計12萬元。因不滿仲裁結果,陳某起訴實業公司并申請財產保全,提出16萬余元的賠償訴請。認真審視本案情況后,承辦法官認為如雙方持續對立,不僅原告陳某的工傷賠償款無法及時獲兌,還將影響被告實業公司的正常經營。為減輕雙方訴累,紓解雙方困難,承辦法官決定將調解止爭作為解紛首選。
調處中,基于被告實業公司完全認可勞動仲裁結果,承辦法官遂通過解析真實涉勞案例,向原告陳某細致闡釋法律法規、賠償項目及法定標準,回應其疑問和異議,明確告知勞動仲裁裁決系依法作出,同時耐心對其進行安撫疏導。針對雙方的心理和所慮,承辦法官在反復闡明利害關系的基礎上,從人情事理等角度細心勸導雙方互諒。雙方情緒緩和后,承辦法官多次組織雙方協商,力爭盡快解紛。
經持續調解和開庭審理,雙方于12月17日達成調解協議,一致同意按勞動仲裁結果進行賠付,法庭隨即依法解除對實業公司的保全措施。當天下午,實業公司將賠償款全額匯至陳某賬戶內,本案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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