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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商業創意絕不能突破法律的邊界、逾越公共健康的紅線。莫讓繚繞的煙霧侵蝕了“人間煙火”的本真內涵。
近日,有網友發文稱,北京市某家7-ELEVEN便利店,懸掛了“人間煙火味 最撫凡人心”的香煙廣告,引發網友熱議。
“人間煙火味”成香煙廣告語?
涉事便利店已撤下廣告牌
據網友發布的照片,該店門口放置著一塊宣傳牌,上面寫有“人間煙火味,最撫凡人心,從即日起開始售賣香煙”等字樣。
涉事便利店的工作人員表示,廣告牌是店里自己做的,后來也發現廣告牌內容不妥。
門店所屬的柒一拾壹(北京)有限公司 工作人員稱,公司對此事高度重視,在發現涉事門店張貼不當廣告后,已要求店鋪第一時間撤下。至于店鋪為何張貼此類廣告,工作人員表示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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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涉嫌違法
對于此事, 湖北熾升律師事務所律師楊敏指出,?門店此舉實屬不妥。
國家明令禁止戶外煙草廣告及向未成年人推銷香煙,該廣告未區分受眾,涉嫌違法發布煙草廣告。該廣告還將“人間煙火味”與售賣香煙相關聯,構成變相煙草宣傳,也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
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戶外發布煙草廣告; 禁止向未成年人發送任何形式的煙草廣告; 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務的廣告、公益廣告,宣傳煙草制品名稱、商標、包裝、裝潢以及類似內容。
莫讓煙霧侵蝕了“人間煙火”的本真內涵
我國法律明令禁止在公共場所變相發布煙草廣告,該便利店將承載生活溫情的“人間煙火味”用于香煙宣傳,這一做法既觸碰到法律紅線,更是對公共健康的漠視。吸煙有害健康。這類營銷的深層隱患,在于借情感共鳴淡化公眾對煙草危害的認知,尤其會降低青少年對吸煙行為的防范意識。
真正的“人間煙火”,應是清新的環境、健康的生活方式所帶來的市井暖意。此類營銷提醒我們,任何商業創意絕不能突破法律的邊界、逾越公共健康的紅線。監管需與時俱進堵漏洞,企業要履行主體責任,社會各界更要從多角度樹立健康的認知。莫讓繚繞的煙霧侵蝕了“人間煙火”的本真內涵。
此事引發網友廣泛熱議。
有不少網友認為,用“煙火味”作為香煙售賣的廣告標語,讓人感覺不適,不應該用這樣的溫情詞匯來宣傳香煙。
更有網友評論:“人間煙火味,最傷旁人肺。”
還有許多網友指出國家有相關規定,此舉涉嫌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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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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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央廣網
編輯:王瑜婧
審核:申亮
監制:孫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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