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 汪軍
近年來,“生態魚”等概念水產品備受市場青睞,成為消費市場的熱門選擇。然而記者在貴州等地調研發現,水產養殖中 “空擋滑行” 現象暗流涌動:一些企業及養殖戶無證經營、未建立養殖投入品臺賬,銷售前跳過質量檢測環節,對病害魚類也未落實無害化處理,加之喂料用藥隨意性強,導致藥品殘留超標等問題突出。這一直接關乎食品安全的行業亂象,不僅威脅消費者健康,也制約行業良性發展,亟待各方合力整治。
部分養殖主體“掛空擋”
2025年3月,貴州某縣人民檢察院在開展“食藥安全益路行”專項活動中發現,2022年以來,當地部分水產養殖企業存在諸多問題,比如無證養殖,未建立養殖投入品記錄,銷售前沒有進行質量檢測,以及未對病害魚類進行無害化處理等。經過初步調查核實后,該檢察院決定立案,同時邀請兩名“益心為公”(最高人民檢察院研發的公益訴訟志愿者在線平臺)志愿者協助辦案。通過實地調查核實、查閱相關書證等方式,該檢察院查明當地部分水產養殖企業存在上述問題。
上述檢察機關邀請的兩名志愿者分別從事水產養殖、藥物化學研究,來自同一所高校。他們介紹,無證養殖企業脫離監管,未建立漁藥、飼料投入記錄,無法追溯來源,存在違規用藥隱患。同時,未經檢測的水產品流入市場,未開展病害魚類無害化處理,存在農產品質量安全隱患;消費者長期食用恩諾沙星等藥品殘留超標的水產品,可能引發人體耐藥性,導致人體對抗生素敏感度下降,甚至可能出現急性中毒反應。
2025年4月,上述檢察機關向當地農業農村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其依法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責,督促相關企業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回復期屆滿后,該局并未書面回復。2025年7月,檢察機關邀請兩位高校專家志愿者對案涉養殖企業進行跟蹤觀察,發現僅有1家企業建立了養殖投入品記錄、病害魚類無害化處理臺賬。之后,指定的檢察機關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訴請判令上述農業農村局依法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責,督促案涉企業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整改。經過審理,法院判決支持檢察機關的訴訟請求。判決生效后,被訴的農業農村局制定印發《水產養殖投入品使用記錄范本》,指導水產養殖企業完善養殖投入品臺賬,實現投入品“來源可查、去向可追”,推動實行“購銷憑證+追溯碼”制度。
無獨有偶,水產養殖“空擋滑行”現象不時出現。此前,江蘇某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開展執法檢查時,發現水產養殖承包戶顧某、糜某某、董某某三家未按規定建立水產養殖三項記錄(生產、用藥、銷售),執法人員向當事人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當事人限期依照法律規定建立、保存相關記錄。
三重隱患威脅食品安全
——殘留超標隱患。記者采訪了解到,貴州某縣人民檢察院不久前在開展工作中發現,當地一家水產養殖有限公司生產的鯰魚,恩諾沙星含量為119.31μg/kg,超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31650-2019)要求的100μg/kg安全標準,存在質量安全隱患。據相關部門通報,西南某縣兩家養殖公司的鱘魚產品氧氟沙星含量超標,之后,兩家養殖公司申請復檢,結果維持原結論。當地農業農村局立案調查,并邀請當地法院、檢察院、司法局對本案適用法律問題進行研究探討,決定從重處罰。農業農村部門依據規定,責令兩家養殖場對不合格的鱘魚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沒收其違法所得,并分別處罰款2萬元。
——禁用藥品隱患。根據公開通報的案例,2025年7月,福建某縣農業農村局執法人員在開展執法檢查時發現,一家水產養殖有限公司庫房中存放土霉素片一箱(共計124瓶)以及少量頭孢曲松鈉等人用藥,同時發現該公司用藥記錄中顯示在養殖生產過程中使用過土霉素和頭孢曲松鈉。通報指出,該行為涉嫌違反《獸藥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禁止使用假、劣獸藥以及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禁止使用的藥品和其他化合物。之后,該縣農業農村局立案調查,依據《獸藥管理條例》,對涉事公司作出罰款人民幣5萬元,并對池內250公斤不合格水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的行政處罰。
——監管盲區隱患。記者調研發現,農村地區水產養殖過程相對粗放,投料、用藥等比較隨意。“草也好,料也好,包括藥品,都是聽人家說,哪個好就用哪個。”某養殖戶說。在實際養殖過程中,他們對于一些所謂的標準和要求并不了解,主要是學習“成功案例”;在銷售端同樣也比較隨意,沒有所謂的檢測,認為“農村水好空氣好,養出來都是好的,不需要檢測”。除大型養殖企業外,部分散戶養殖也存在這樣的認識盲區。
多方聯動筑牢水產安全防線
食品安全不容“劃水”。記者采訪的一些專業人士認為,要確保水產品能夠安全進入千家萬戶,農業農村、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以及檢察院等司法機關需進一步聯合發力。相關部門要加大案件查辦和懲處力度,嚴厲打擊非法添加違禁藥品等行為,對于查處的案件要及時曝光,形成震懾作用。同時,職能部門要督促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嚴格履行主體責任,規范追溯信息錄入與管理,強化“一品一碼”制度的剛性約束。
水產養殖關系到水域生態環境安全,關系到促進漁業提質增效和農民持續增收的目標,需要優化完善生態漁業空間格局。記者采訪的基層農業干部說,漁業發展必須依法依規,行業主管部門和養殖方都應該樹立這個意識:一方面要養出物美價廉的“生態魚”,另一方面也必須養出沒有隱患的“安全魚”。貴州此前出臺意見,鼓勵發展不投餌濾食性、草食性魚類及地方土著魚類,穩定供應綠色、生態、優質的生態水產品;引導養殖主體合理開發利用養殖水體空間,采用人工調控的放牧式等生態增養殖模式,提升“自然魚”產能,這樣的做法值得提倡。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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