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睹為快:看日期1997年6月9日是周一,也就是南博休息日,就在這一天《江南春》被轉移到了文物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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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獨有偶,賣畫這一天2001年4月16日也是周一,文物店上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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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博物館坐落在六朝古都,文人雅士云集之地,清流才俊輩出的沃土,一個是保護文物、保管好文物、尊重歷史的地方,結果卻是啪啪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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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法的都在搜索法律依據,該和不該,怎么做合法,怎做不合法,捐贈人還有什么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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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外是理,法可逃,理不容,無論程序流程多么合法合規,倒買倒賣文物,形成既定事實,也需要接受理的審判,被釘死在罪的恥辱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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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一個會計,想從查賬的角度講講這個理。
第一查,畫是真?是假?
1.畫本身很重要,最重要的是真的還是假的?這涉及標的物的價值和問題的性質。
捐贈者說是真的,南京博物院說經過兩輪鑒定是假的,把別人家的畫當做假畫處理了。
所有人都在等一個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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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賣的畫是不是捐贈的畫。這一點應該很好證實,捐贈畫有收藏過的印章,人家后人還在,這個不難。
事實證明拍賣畫就是捐贈畫,否則構不成民事官司。
3.那么叫拍8800萬的畫是捐贈畫,這個價格毫無疑問是真跡的,否則你就是打臉專家。
那么南京博物院必須出來走一圈說清楚了。干出此等有辱斯文的事,無異于一次文物界的自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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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查,手續流程
一、查把真畫定為假畫了流程手續:
1.鑒定是誰做的?誰組織的?是單項組織,還是常規工作程序?專家團是怎么形成的?每個專家的意見是什么?是眾口一詞,還是個別意見?
南博關于重點文物被鑒定為假的,又是怎么處理的?誰經手、誰審批、有沒有報批上級單位,畫的處理決議怎么形成的?內部決議符不符合議事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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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查畫的保管盤點記錄,看畫的流轉節點和時間過程。
南博是怎樣管理畫的?作為真跡時是怎么管理的?作為假畫時是不是變更或者是降低了管理要求。
問詢畫的經管人,真的假的,工作人員應該有嗅覺。
三、查畫的處置流程。
畫轉移給文物總店是一個關鍵環節,從轉移開始,畫就流出了南博。
處置決議的形成?交接手續,是不是符合文物及南博內部控制規定?
查畫在文物總店的管理情況,誰在經手管理?怎么管理銷售的?什么樣的契機讓一幅四年無人問津的假畫,四年后是誰慧眼識精發現了它?四年內畫是在庫房還是在店面待銷。
四、查畫流轉管理過程所有的單據。
網上公布的銷售單,只是南博內部憑證,該內部憑證存在三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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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網友廣泛質疑的收貨人一欄為“顧客”二字,看看其他銷售憑單是不是也這樣寫,是不成文的規定,還是有意為之?
2.“銷售商店發票專用章”處沒有蓋章,對比是常規還是異常?章在誰手中保管?印章的保管使用規定?
3.展示物為“第三聯 記賬聯”,應該還有發票聯(給客戶),存根聯,根據管理規定還應該有其他管理使用的需求。
為什么第三聯記賬聯這么清晰,一般為復寫紙圓珠筆手書,兩層復寫紙下這么清晰的第三聯很少見,不像復寫紙寫出來的。
復核其他聯次情況,單位應該有存根聯。
4.2001年4月16日是周一,博物館一般周一休息,看看這個文物總店的休班情況。
第三查,人及關聯方關系
國寶值錢,利益鏈是最關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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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龐家捐贈所有文物的情況,出事的畫是不是最值錢的?其他有沒有問題,價值幾何?
2.南博及江蘇省文物總店的關系及實際控制人,利益分配關系。
3.鑒定專家的權威性,文物鑒定的法律規定。
4.畫出文物總店后的受益人及流轉情況。
南博前院長徐湖平回應之問
1.否認經手《江南春》調撥事宜。
內部控制何在?文物管理規定何在?簽字不負責簽什么字?他不簽字畫會流出去嗎?簽了字還有多少不認的?龐家是不是也可以不認簽字捐贈呢?
2.稱自己非書畫鑒定家。
在位時,競聘時會這么說嗎?這就是說:我不懂業務,外行可以領導內行。
也就是,手術前醫生說:“我是內科主任”;樓塌時工程師說:“我是中文系畢業的”……
這個笑話開不得,不是鑒定專家,也知道價值吧,知道文物是什么吧。這就夠了。
3.不了解具體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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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最起碼就是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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