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1日,隨著越南檢察機關向河內市人民法院正式提交公訴書,一起時間跨度超六年的食品安全腐敗大案,在越共十四大開幕前夕被曝光在公眾面前。
首批被起訴的,包括越南衛生部食品安全局最近兩任局長,以及他們的親屬、下級官員、行賄企業主等,共55人。2018年到2024年,這些官員在食品安全相關文件的審批過程中明碼標價、“吃拿卡要”,瓜分受賄款超千億越南盾。
2022年以來,越南反腐敗斗爭不斷曝出牽涉政府高層乃至國家領導人的大案。相比之下,此番食品安全局腐敗窩案,牽涉官員級別不算高,但時間跨度、腐敗形式、對公眾的影響,都引起越南輿論高度關注。在被越南公安部反腐敗調查人員抓捕前,該犯罪團伙已經發放涉及實質性偽造內容的功能性食品(保健品)注冊文件1萬余份,“不僅造成經濟損失,而且對公眾健康構成嚴重威脅”。
越南官方媒體《先鋒報》援引法律專家的話說,衛生部食品安全局已經淪為“犯罪窩點”,這表明越南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從法律制度、執行機制到權力監督,三大環節“均已失效”。目前,該案定于2026年1月5日開庭審理,其中32名被告將被以受賄罪起訴,最高可能被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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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食品安全局前局長阮清峰 圖/越南《先鋒報》
紅包先行,劣質保健品“開綠燈”
陳光海是一家越南公司的老板,主要從事替企業客戶代辦產品公告許可、檢驗證書等業務。2018年,越南政府發布第15號法令,明確生產銷售保健品等產品的企業,必須向衛生部食品安全局申請獲得產品注冊證書。
陳光海開始幫企業“跑業務”,但他發現,提交的材料經常被食品安全局退回,有時要求修改或補充,有時整個申請被駁回,有時審批過程被不斷延長。陳光海找到時任食品安全局副局長阮氏燕,對方直白地告訴他,食品安全局形成了一個“慣例”:每份文件都要拿出800萬至1000萬越南盾(約合人民幣2100元至2700元)的“好處費”,具體多少取決于辦理時長。
于是,從2018年到2024年,為辦理574份保健品等產品注冊文件,陳光海向食品安全局官員共行賄54億越南盾(約合人民幣144萬元)。
這是越南檢察機關在公訴書中披露的一個小案例。根據初步調查結果,將這一切“制度化”的始作俑者,是2018年時擔任食品安全局標準與檢測部門負責人的黎黃。當年,政府15號法令頒布后,黎黃向時任局長阮清峰匯報稱,一些企業主愿意為獲取該局出具的注冊文件而遞紅包,以“感謝在申請過程中提供的指導”。隨后,在阮清峰的授意下,黎黃制定了受賄的具體“慣例”,并規定了“專家拿30%,官員拿70%”的受賄款分配細則。
越南《人民警察報》援引越南公安部反腐敗調查人員披露的信息稱,保健品生產企業往往急于將產品投放市場,但食品安全局的注冊流程涉及保健品功效、劑量等,相關證明材料復雜,評估流程冗長,且部分標準為定性而非定量評估。這導致產品能否獲批上市,最終取決于官員小團體的意志。
拿到產品注冊文件,只是保健品企業在食品安全局過的第一道“關”。如果企業想在媒體上投放保健品、醫用營養食品及兒童營養食品的廣告,還必須在食品安全局獲得一份“廣告內容確認書”。在這個環節,時任局長阮清峰指派自己的副手陳越娥負責,陳越娥一開始制定的“好處費”規則是一份文件200萬越南盾(約合人民幣534元)。但這顯著低于產品注冊文件的“好處費”金額。于是,經過官員們的重新商議,廣告確認書的“賣價”上漲到最高900萬越南盾(約合人民幣2406元),大約相當于首都河內的人均月收入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陳越娥的另一個身份,是黎黃的妻子。夫婦兩人經手了數千份送上“好處費”才通過的注冊文件后,不僅沒有“東窗事發”,還都得到提拔。黎黃調任衛生部預防醫學司副司長,陳越娥則接替阮清峰出任食品安全局局長,直到2025年8月被捕。
就每份文件而言,這些官員索要的賄賂似乎“并不很多”,但事實上,需要經過食品安全局審批的文件種類繁多、數量很大,小團伙的資產也就聚沙成塔。
目前,已被起訴的行賄企業主有21人,公安調查人員還在繼續核實另外150多名行賄對象涉及的問題。就目前已查明的受賄,調查人員確認陳越娥個人獲利約80億越南盾(約合人民幣210萬元),黎黃獲利約70億越南盾(約合人民幣190萬元),阮清峰的獲利則高達440億越南盾(約合人民幣1200萬元)。此外,還有不少賄賂款被他們放進單位的“小金庫”。
越南媒體指出,更關鍵的是,為了每次幾百萬越南盾的賄賂,食品安全局官員們沆瀣一氣,在六年多時間里發出了總計上萬份保健品相關注冊文件,這些文件大多基于虛假材料批準,“大多數企業”并未真的提供有效的科學證據以證明產品的有效性。
調查人員發現,有的流入市場的膳食營養品貼著“從歐美進口”的標簽,賣給老幼及病人群體,但實際上原材料購自非法渠道,質量低劣,“有效成分含量低于標示的30%”。
“食品安全局的每一項專業決策都直接影響著數百萬人的健康乃至生命。然而,為了謀取私利,該局部分領導和官員卻協助將數千種來源不明的功能性食品投放市場。這不僅是一起腐敗丑聞,更是嚴重的道德淪喪,為了個人利益而犧牲公眾健康。”《先鋒報》評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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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越娥接替阮清峰出任食品安全局局長 圖/越南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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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越娥的丈夫黎黃 圖/越南最高人民法院
關鍵部門,淪為“犯罪窩點”
隨著食品安全局的腐敗“蓋子”被揭開,2025年7月,越共中央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指導委員會宣布,將“食品安全局疑似受賄案”納入委員會直接監督指導范圍。
越共中央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指導委員會是越南反腐敗斗爭的最高指導機構,兩任越共中央總書記阮富仲、蘇林先后親自兼任主任。在宣布委員會監督指導該案時,越共中央內政部副部長阮友東表示:“涉及人民生命健康的問題絕不能容忍,我們必須向這類犯罪宣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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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越共中央總書記蘇林(中),兩任越共中央總書記阮富仲、蘇林,先后親自兼任越共中央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指導委員會主任 圖/視覺中國
除了責成越共中央檢查委員會和檢察機關依法追責、提起公訴,委員會還要求相關黨政部門檢查《食品安全法》及部門規章中的漏洞,如有必要就修改法律。
一個關鍵問題是:食品安全局為何擁有如此大的權力?2022年被揭露、最終導致時任越南國家主席阮春福引咎辭職的核酸試劑腐敗案,同樣涉及企業向掌握審批權力的部門官員行賄,但是,行賄人需要買通科技部、衛生部多個司局及各省疾控中心負責人,才能實現目的。而在食品安全局腐敗窩案中,整個腐敗鏈完全在這一個部門的控制下。
據食品安全局官方網站文章《食品安全局成立史》披露,1995年以前,越南的食品安全審批監管工作,是由科技部、衛生部、農業部、漁業部等部門分類負責的,其中科技部監管食品商品質量,衛生部負責食品及添加劑的衛生問題。
為了解決各部門間的協調問題,越南政府明確由衛生部管理食品質量與衛生問題。此后的一段時間內,具體工作由衛生部內的預防醫學司、國家營養研究所等部門共同負責,直到1999年,食品安全衛生質量管理司(后更名為食品安全局)成立,相關權力才集中到一個部門。
食品安全局網站上的另一篇文章披露,食品安全局成立之初,條件十分艱苦:租用國家營養研究所的庫房辦公,建筑“破舊不堪”,“經常被雨水淹沒,員工不得不穿著靴子在房間里工作”,工作人員“兩人共用一張桌子、一把椅子和一臺電腦”。最初只有一輛舊車作為辦公用車,領導出門需要自己打車。
然而,隨著越南經濟社會發展,食品安全問題逐漸得到重視,食品安全局的檢測、審批工作也愈發重要。2006年,該局搬入獨立的辦公大樓。2011年,越南通過《食品安全法》;2012年開始,食品安全上升為國家戰略。此后,越共中央書記處、政府總理多次直接就食品安全問題發布文件。食品安全局雖然仍隸屬衛生部,但地位愈發特殊。2023年,胡志明市甚至組建了越南地方政府第一個單獨建制的食品安全局。
然而,也正是在這個過程中,食品安全局成為“犯罪窩點”。越南《人民警察報》透露,越南公安部反腐敗調查人員在揭露該腐敗案時,總結了諸多教訓,其中明確提出:許多專業領域的決策權“集中在少數個人或部門手中”,且機構內部人員不輪換,導致官員與企業之間逐漸形成密切的利益關系。
如何杜絕關鍵部門成為“犯罪窩點”的現象?多家越南媒體提出了兩方面的建議:一方面,要在食品安全許可的過程中明確從局長、副局長到審批專家的個人責任,建立產品上市后的檢查制度,進行回溯處罰;另一方面,要應用數字技術,建立可追溯代碼和公共數據平臺,使各方能夠對食品安全局的工作進行有效監督。
值得注意的是,這兩方面建議,正契合越共中央在2026年1月越共十四大前夕提出的未來改革方向。2025年,越南進行了“重整江山”的大規模改革,中央政府部門合并后減少5個部,越南國資委等直屬機構被撤并;全國原有的63個省市減少為34個,撤銷全部696個區級行政區,1萬多個鄉坊也被合并為3321個,地方實行“省—鄉”兩級體制。
在此背景下,很多部門的權力得到集中和擴張,也有很多權責因部門撤并而尚未厘清。針對可能出現的問題,越共中央總書記蘇林近日多次強調,一方面要進一步建立干部個人責任制度,嚴明紀律,“堅決淘汰腐敗、浪費、推諉、逃避責任的干部”;另一方面要加快數字化治理轉型,建立“數字政府”,“確保公開、透明、問責”。
12月11日,蘇林在越共十三大以來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工作總結會議上表示,五年來,越南的反腐敗工作成績突出,“將各領域特別是勾結形成利益集團以牟利的許多狡猾腐敗手段暴露在陽光下”。他還表示,在十三屆越共中央任期內,越共中央一共處理了174名中管干部,“包括一些黨和國家的主要領導同志”,其中66人已被刑事追責。
發于2025.12.29總第1218期《中國新聞周刊》雜志
雜志標題:越南查處“食品安全腐敗大案”
記者:曹然(caoran@chinanews.com.cn)
編輯:徐方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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