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
12月23日
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財政部聯合印發
《關于完善幼兒園收費政策的通知》
不得以幼小銜接班、興趣班
課后培訓和親子特色班等名義
收取保教費、保育費以外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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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通知將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哪些費用可以收?
哪些費用不能收?
收費標準如何定?
一圖讀懂
《關于完善幼兒園收費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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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媽幫(qumogu)綜合整理自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南方都市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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