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梧州市藤縣人民法院發布“關于督促違反限制消費令乘坐飛機的被執行人主動到案接受處罰并履行義務的公告”,全文如下:
為進一步依法嚴厲打擊被執行人違反限制消費令行為,切實保障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司法權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依法嚴格規范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措施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本院現向社會公布違反限制消費令被執行人名單。
本院責令下列被執行人在本名單發布之日起15日內,主動到本院執行局就自身違反限制消費令乘坐飛機等違規行為進行報告并接受處罰。逾期未報告或虛構事實進行報告的,本院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處以罰款、拘留等措施;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2022)桂0422執157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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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執行人:何濟林,男,1981年2月20日出生,瑤族,居民,湖南省江永縣人,住廣西藤縣太平鎮新雅村江口組,公民身份號碼:43292519810220XXXX。
違反限高令情形:
2024年共13條違反限高令購票乘機出行記錄
二、(2023)桂0422執472、93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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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執行人:毛鳴杰,男,1969年11月8日出生,住廣東省東莞市松山湖科技產業園區工業北四路2號金域松湖3棟2407號,公民身份號碼:41302619691108XXXX。
違反限高令情形:
2024年10月22日乘坐CZ8178航班到白云機場
三、(2021)桂0422執26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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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執行人:李俞萱,男,1996年8月10日出生,漢族,居民,住廣西藤縣藤州鎮保良村十里組11號,身份證號碼:45042219960810XXXX。
違反限高令情形:
2025年2月21日在濟南遙墻機場乘坐SC1181航班
四、(2025)桂0422執3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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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執行人:何海平,男,1986年2月16日出生,漢族,居民,住廣西平南縣平南鎮小歷街90號,公民身份號碼:45082119860216XXXX。
違反限高令情形:
2025年9月14日在南寧吳圩機場乘坐CZ3241航班
2025年9月15日在成都天府國際機場乘坐ZH9358航班
2025年11月11日在首都機場乘坐HX313航班
同時希望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向本院執行局提供上述被執行人的下落或財產線索,本院對舉報人信息予以嚴格保密。
聯系電話:0774—7297003
聯系人:蔡法助
聯系地址:藤縣藤州鎮河東天樂街76號(藤縣人民法院執行局)
藤縣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24日
來源丨藤縣人民法院
值班編輯丨盧方詩
值班主任丨陳 楓
總值班丨李旭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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