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
在姜堰區人民法院法庭上
空氣幾乎凝固
張明和王芳這對曾經的戀人
此刻像兩座對峙的火山
隨時可能噴發
“彩禮八萬八!買的黃金花了六萬!結婚我同事出的份子錢也都給了你,這些錢一分不能少,得還給我!”張明拍著桌子,臉色鐵青。
“你花了錢!我也花了錢!我的嫁妝都在你家呢!”王芳眼中含淚,聲音卻尖銳。
剛入職一年的姜堰區人民法院法官趙雯看著卷宗,心里沉甸甸的。這是她獨立承辦的第一起彩禮糾紛。卷宗里不僅有彩禮數額的爭議,還有陪嫁物品的歸屬問題。
調解室里,雙方再次不歡而散。趙雯沒有氣餒,她仔細梳理了證據:轉賬記錄、購物發票、證人證言。她發現,除了八萬八千元的訂婚禮金,還有三金首飾和一部手機。而女方陪嫁的冰箱、洗衣機等家電,也成了爭議焦點。
“或許該去現場看看。”趙雯心想。第二天,她帶著書記員來到兩人曾經共同生活的小區。房間已經空了一半,剩下的物品雜亂地堆放著。趙雯沒有急于評判,而是拿出本子,開始一件件清點、記錄。
“這冰箱是我爸媽買的。”王芳指著角落里的銀色雙門冰箱。“但電費都是我交的!”張明反駁。趙雯耐心聽著,手中的筆不停記錄。清點結束后,她將兩人分開,分別溝通。
“張先生,根據法律規定,未辦理結婚登記但共同生活期間,彩禮返還需考慮共同生活時間、彩禮用途等因素。”趙雯平靜地解釋,“考慮到你們共同生活僅數天,這一點法庭會充分考慮。”
另一邊,她對王芳說:“王女士,你們沒有登記結婚,法律上支持返還彩禮。但你的陪嫁物品屬于你的個人財產,這點請放心。”
接下來的兩周,趙雯打了幾十通電話,約見了三次調解。她不再只講法律條文,而是引導雙方回憶曾經的美好,理解彼此的付出與損失。
“你們曾經相愛過,何必讓最后的記憶充滿怨恨?”趙雯溫和地說。最后一次調解時,氣氛終于緩和。趙雯提出了一個折中方案:女方返還部分彩禮,男方放棄對陪嫁家電的主張,女方自行取回。又是一番討價還價,但這次少了火藥味,多了理性。
最終,趙雯判決王芳返還禮金六萬元、份子錢17000元還有金首飾折價款45000元,張明配合她取回陪嫁物品。
為了確保判決的效果,趙雯特意到場監督履行情況。雙方這次沒有爭吵,只有沉默的交接。當最后一箱物品搬上車,張明忽然低聲說:“保重。”王芳愣了愣,輕輕點頭。
一周后,趙雯同時收到了兩條感謝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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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這兩條信息,趙雯輕輕嘆了口氣。法律的溫度,不在冰冷的判決書中,而在人與人之間的理解與和解里。她這個年輕法官,終于在這起彩禮糾紛中,找到了司法的真諦——不是簡單地分清對錯,而是在破碎的關系中,幫助人們拾起尊嚴,繼續前行。
圖文來源:泰州姜堰法院
綜合編輯:泰州百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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