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12月25日上午,蕪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召開新聞發布會,解讀《蕪湖市存量土地混合與兼容利用及建筑功能合理轉換暫行辦法》。該辦法已于12月10日印發實施,作為全國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城市的重要舉措,將為蕪湖盤活存量資源、優化土地利用結構、推進城市更新提供政策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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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全國43個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城市之一,蕪湖市自2023年入選以來持續探索存量土地盤活路徑。此次《暫行辦法》由蕪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制定,旨在破解單一用地模式與城市發展需求不匹配的難題,推動土地混合開發利用與用途合理轉換,助力城市功能品質提升。
《暫行辦法》聚焦適用情形、清單管理、審批流程、特殊情形處理四大核心內容,構建存量土地與建筑資源盤活制度框架。其明確適用范圍覆蓋全市低效用地再開發、城市更新中改變土地用途等情形,同時強調需符合生態、安全、消防等要求;建立正負面清單體系,從鼓勵、允許、禁止三個維度劃定開發邊界;簡化審批流程,符合條件的項目無需重新核定規劃條件、補繳土地出讓金;細化特殊情形處理,清單外情形由屬地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單獨論證。
在清單管理方面,《暫行辦法》明確多樣化土地利用與建筑功能轉換路徑。土地混合上,鼓勵商業服務業、新型工業等用地類型內部或跨類型混合;用地兼容上,明確文化體育用地、公園綠地等可兼容一定比例配套設施;建筑功能轉換上,符合清單的項目可直接辦理手續,同時對不同用地兼容設施的轉讓規則作出限定。
為保障政策落地,蕪湖市將從兩方面推進后續工作:一是加強政策宣傳推廣,通過多種形式擴大知曉度,總結推廣典型案例;二是強化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前期審核、中期監督、后期評估的全程監管機制,及時解決實施難題。
此次《暫行辦法》的出臺,將進一步激活蕪湖存量土地與建筑資源潛力,為低效用地再開發和城市更新注入新動能,助力城市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大皖新聞記者 孫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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