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化妝品,我國化妝品市場連續兩年破萬億元,但虛假宣傳、違規添加等亂象正在消耗大家的信任。直播間里,對化妝品的功效,吹的是天花亂墜。
為了繞開宣傳功效監管,一些商家和主播打擦邊球,把美白說成米白,將抗炎改口為抗火火。看似聰明營銷,實則是在規避監管紅線,模糊概念誤導消費者。
記者注意到,在美妝領域頗受關注的社交平臺上,化妝品過敏、爛臉爆痘等話題熱度持續攀升,2024年相關筆記新增68.7萬篇,同比上漲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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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在多個直播平臺中搜索發現不少銷量靠前的熱門產品都在打著“抗衰老”,“醫學級修復”、“三天見效”,“無激素成分”,“孕婦可用”等標簽進行銷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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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規范,針對不同功效的產品應具備相應的宣稱依據,否則不能進行相關工作效宣傳,而根據化妝品分類規則和分類目錄,化妝品若宣稱“孕婦”和“哺乳期婦女”適用,則該產品屬于宣稱新功效,需要按照特殊化妝品進行注冊管理,但是記者查詢這些些化妝品的備案信息,發現這些產品均是按照普通化妝品進行備案,而這些產品的功效性測試中,也沒有該產品對“孕產婦”使用安全性的相應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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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在國家藥監局發布的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規范所列出的26項功能功效中,并不包括“抗老”或“抗衰”,因此宣稱“抗老”屬于新功效,需要進行特殊化妝品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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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43條明確規定,化妝品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誤導性內容,宣稱“榜一”若缺乏真實銷售數據支撐,涉嫌虛構市場地位,誤導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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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是在直播平臺上,在電商平臺上使用絕對化詞義夸大宣傳、以及超范圍宣稱產品用途的情況也層出不窮。
第三方消費者投訴平臺的數據顯示,近一年來與化妝品消費相關的投訴達40614件,同比增長77.77%。
從投訴類型來看,假貨問題居首占比17.99%,虛假宣傳排在第三,占比10.61%,而更突出的是使用后出現過敏問題,占比10.99%,也就是說每10起投訴中就有一起與皮膚過敏有關。
編輯: 張博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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