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方清
12月27日,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發布中國黃金集團內蒙古礦業有限公司“7·23”較大墜落事故調查報告。
2025年7月23日,東北大學55名師生進入中金內蒙古礦業選礦廠三系列浮選車間現場學習。10時24分,人員站立的浮選槽上方格柵踏板突然脫落,導致1名教師和6名學生共7人墜入浮選槽內,造成6人遇難、1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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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直接原因為事故區域安裝的格柵踏板尺寸小于設計要求,加裝的支撐槽鋼焊接方式不符合承重鋼結構焊接規范,焊縫長期在潮濕環境中銹蝕嚴重;人員偏離安全路線聚集在作業平臺,人群荷載超過槽鋼與主梁連接處的焊縫承載力,致使連接處斷裂,格柵踏板脫落。
《報告》建議對事故中涉嫌犯罪的中金內蒙古礦業4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目前公安機關已對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對中金集團及其所屬企業27人分別給予撤銷黨內職務、黨內嚴重警告、政務撤職、降級、記大過、行政處罰、誡勉處理;
對東北大學資源與土木工程學院6名人員分別給予警告處分、誡勉處理、批評教育并作出書面檢查;
對新巴爾虎右旗應急管理局原局長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審查起訴;
對新巴爾虎右旗人民政府2名副旗長和呼倫貝爾市礦山安全監管局局長、呼倫貝爾市自然資源局副局長共4名公職人員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并責令作出書面檢查,政務記過、政務記大過處分;
對中金內蒙古礦業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責令中金集團、東北大學、新巴爾虎右旗人民政府、呼倫貝爾市應急管理局、呼倫貝爾市自然資源局分別向其上級部門作出書面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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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場類工業區域本就存在高風險,允許學生進入卻缺乏嚴密防護,甚至“帶病”格柵踏板上人員聚集,如此險情也未引起重視,終致慘劇發生。
如今,事故調查報告清晰還原了導致這場悲劇的內因與“軟肋”所在,一言以蔽之:這不是疏忽,而是對生命安全的漠視!
對42人嚴肅追責問責,正是要讓失職者付出相應代價,以告慰六條年輕無辜的逝者,以震懾來者。
我注意到,作為事件責任主體的中金集團及其所屬企業,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責者4人,受到黨政撤職、降級、記大過、嚴重警告處分者達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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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7·23”較大墜落事故調查報告中可見,中金集團及其所屬企業受到不同程度處理共計31人,多為中高層管理或技術骨干。
同時我也注意到,“中國黃金內蒙古礦業”官方公眾號,自事故發生后停更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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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一場突發嚴重傷亡事故,帶給這家企業的一定是損失慘重、教訓慘痛。
隨著事故調查及處理告一段落,相信相關方面會在吸取深刻教訓后,抓緊亡羊補牢,切實認真整改,重新站起來。
安全永遠不是口號,而是底線。
當事故落地,便是血淚的代價。
還是要時刻牢記那句話:
責任重于泰山,警鐘必須常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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