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7月31日,在新中國第一個建軍節到來之際,我軍發布了一份名為《解放戰爭四年戰績總結》的公報,其中明確提到:
“向我投誠及被我俘虜與擊斃之敵高級軍官 1668 名,計投誠者273名,,被俘虜者1310名,被擊者85名。”
筆者注:按照當時國軍的軍銜制度,尉級軍官稱為初級軍官,校級軍官則是中級軍官,所謂高級軍官,也就是少將以上之軍銜。
那么問題來了,在戰場上,被俘、投降、投誠和起義,都有什么本質區別,他們的處理結果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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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今天就聊這個。
被俘的叫俘虜,其實嚴格來說,投降的也叫俘虜,不過兩者性質上存在一丟丟差別。
投降,指的是在戰斗最后階段,取勝或者突圍無望,敗局已定,但尚有一定的抵抗能力的情況下,放棄抵抗的選擇。
正是因為投降者可能尚存一定的抵抗能力,有可能給對方造成傷害,所以投降也可能會保有一點談判的余地,比如提出殺我可以,但必須放過我手下之類的“豪言壯舉”。
當然了,至于對手是否接受,這要取決于雙方對戰場的衡量和博弈,比如二戰時期的日本,最后因沒有談判的資格,最后選擇無條件投降。
不愿意放下武器,戰斗到最后,乃至于徹底失去抵抗能力,完全由對手處理的,就是狹義上的被俘。
比如淮海戰役中,由教員親筆撰寫的《敦促杜聿明等投降書》中,命令被圍敵軍“立即下令全軍放下武器,停止抵抗”,這里使用的就是“投降”,結果杜聿明確實是沒有放下武器,直到最后突圍中被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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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者還有個區別,就是在主觀情感上,對己方陣營而言,投降,是個貶義詞,帶有放棄抵抗屈服對方的意思,而被俘,也可能是戰斗到最后失去抵抗力成為俘虜。
在我國刑法中,明確規定,因貪生怕死放棄抵抗投降敵人的, 按投降罪論處。
相比較而言,投誠的待遇就好很多。
投誠,指的是在對方兵臨城下,或者戰斗已經打響以后,鑒于對戰場形勢的判斷,選擇有組織的放下武器,歸附對方。
它跟投降的區別是,投降是被動的,完全沒有選擇的,所以投誠人員不按照俘虜計算,其人身自由和財產安全可以得到保障,人員可以選擇去留,其軍官甚至可能被留用。
舉個簡單的例子,淮海戰役中,我軍將杜聿明部圍而不打,然后通過廣播喊話對方,結果對方烏泱泱的放下武器跑過來,這叫投誠。
等打過去給對方包圍在民房里,對方選擇放下抵抗,這叫投降;
不投降的,等到沖進去槍一腳踹翻槍口抵著腦門上,這叫被俘。
其實在實際戰場上,為了最大限度爭取敵人,投誠和投降的界限,要視情況而定。
比如在遼沈戰役中,守備長春的東北“剿總”副司令鄭洞國,在戰斗最后階段仍然想著戰斗到底,還給老蔣留了遺書,結果部下以突圍為名,裹著他選擇了投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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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戰事前,他在黃埔軍校的周老師就給他寫了電文,希望他能夠效仿曾澤生起義,在他投誠前,整個長春的戰事基本大局已定,其麾下第一兵團大部已經放棄抵抗,圍城部隊都打到他司令部大樓前了。
就差一炮轟過去解決戰斗了。
按說可以算是投降,但出于宣傳考慮,給了他投誠的待遇,建國后的待遇更是按照起義人員對待。
要按照鄭洞國的版本看,天津的陳長捷其實最后還是有得選的。
跟以上對比,起義的性質要更加的旗幟鮮明。
起義,往往發生在雙方戰斗爆發前,一方具有明顯的、有組織的、脫離己方隊伍,加入對方陣營的行為。
這種行為往往建立在雙方事前的溝通上,是一種主動的倒戈行為。
換句話說,起義部隊不僅僅是放棄抵抗,而是加入對方成為對方的作戰力量。
比如北平和平解放以后,傅作義的25萬大軍接受和平改編,其中,4兵團編入四野13兵團,第9兵團兵團部編入一野軍區19兵團;其92軍軍部編入一野20兵團。
這些部隊隨后南下,作為我軍力量參加渡江戰役,解放華南戰役,甚至入朝作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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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沈戰役中的國軍第60軍,在軍長曾澤生帶領下起義,瓦解了長春的抵抗,
60軍起義以后,被改編為人民解放軍第50軍,先后參加解放鄂西、進軍大西南作戰,參加了抗美援朝第一至四次戰役,在第四次戰役中,完成漢江阻擊戰,堅守陣地50余日。
曾澤生本人則被授予中將軍銜。
濟南戰役中的吳化文,率三個旅約2萬人舉行戰場起義。后任人民解放軍第三十五軍軍長,率部參加淮海、渡江戰役,其本人建國后任浙江省人民委員會委員兼交通廳廳長。
淮海戰役戰場起義的敵12兵團110師師長廖運周,起義后任二野14軍42師師長。新中國成立后,任沈陽炮校校長,吉林體委主任等職。
級別更高的傅作義,建國后任水利部部長;“云南王”盧漢,建國后任云南軍政委員會主任,還擔任過體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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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元老程潛建國后一度出任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國防委員會副主席、湖南省省長。
比較可惜的是黃埔三期生熊綬春,淮海戰役中,他和他的第14軍隨黃維的第十二兵團被包圍在雙堆集,彼時的陳賡很希望爭取這位昔日同窗起義,熊綬春本人一開始也派人跟我軍接洽,后來被兵團副司令員胡璉發覺,只能隨軍突圍,結果被流彈擊中陣亡。
北平和平解放前夕,作為老蔣嫡系的第四兵團司令官李文坐飛機出逃,又被老蔣任命為第五兵團司令官,1949年11月,在成都戰役中宣布起義。
起義以后,李文和其兵團軍級以上人員被安排學習,結果第二年3月,李文在重慶學習期間逃跑,后輾轉到達臺灣。
最后,用一個后來可能會用到的案例,來區分這四者的區別:
你是一名營長,負責“防衛”桃園機場,結果某一天,突然遮天蔽日,PLA的空降兵從天而降,你有如下幾種選擇:
第一種,你組織部下戰斗,結果對方全部被摁在地上繳械,這叫被俘;
第二種,你依然選擇戰斗,結果身邊的人越打越少,陣地越打越小,你扔下槍,站出來說我不打了,這叫投降;
第三種,你覺得這仗沒法打,直接命令大家扔了槍,把陣地交給PLA,這叫投誠。
其實你還有一種選擇,但是必須要提前決定,等PLA的空降兵落地以后,你熱情的沖上去,握住對方的手,告訴他們機場已經按計劃全部被接管,通往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號的道路已經暢通無阻,這叫起義。
下次國慶閱兵的時候,高低有你的一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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