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各位小伙伴們,大家好呀!
監管部門對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警示、處罰文件,都是非常好的審計知識學習材料。
我們不僅可以從中一探監管部門重點關注的領域,還能窺見那些行業老司機也常翻車的地方。
本期繼續更新《跟著證監會學審計》系列!
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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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存在以下問題
1、收入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
未審慎評價發行人執行收入會計準則是否恰當,未關注收入確認會計政策變更,未保持應有的執業懷疑態度并設計實施恰當的審計程序,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部分實質性審計程序缺失;
2、借款費用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
對發行人利息資本化會計處理的職業判斷存在偏差;
3、固定資產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
未充分評價發行人固定資產折舊政策的合理性,未保持應有的職業懷疑態度,未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支持相關審計結論;
4、企業合并審計程序不到位
未運用恰當的職業判斷并保持應有的職業懷疑態度,未執行實質性審計程序,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03
聲明
信息來源:福建監管局/有刪減
由一墨財經公眾號梳理并發布,如需轉載請標明完整出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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