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美路”這塊路牌,怎么就成了選票提款機?
和美鎮的路不大,故事倒真大。蕭美琴去年一回祖厝,指著路口那塊“德美路”招牌笑說:投“德美配”剛剛好。現場長輩拍手,鏡頭咔嚓一片,短短幾秒就把“血緣+地名”打包成競選梗。這一招,比任何文宣都管用,畢竟在臺灣,叫得出路名才算“自己人”。
祖厝空了三十年,蜘蛛網掛得像流蘇,可那塊共業地沒人敢動——賣了就斷了根。蕭家子孫散在歐美、臺北,每年除夕還是派人回來貼春聯,紅紙一貼,投票日那天自動變成“催票符”。閩南人講究“吃果子拜樹頭”,人在國外,票還是得寄回來。
更有趣的是父系身世。蕭清芬牧師原本不姓蕭,襁褓里抱進蕭家,成了“上帝的禮物”。那場收養儀式在老厝大廳舉行,長輩說當時還灑了圣水又點了香,兩種信仰一次滿足。后來他去普林斯頓念神學,回臺南當院長,美麗島風聲鶴唳時,他把學生藏進神學院宿舍,白天上英文查經班,晚上輪流守夜。戒嚴年代,一句“牧師叫我們禱告”就能擋警察,這操作比政治演說更硬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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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正元要她回泉州“認祖”,其實蕭家老早有人回去。晉江肖厝村的宗親來臺合修族譜,族譜第一頁就寫“楓公派下”,把和美蕭厝直接寫進泉州蕭氏大宗祠。一邊是祖譜,一邊是選票,兩手都握住,一點不沖突。閩南移民就這脾氣:認廟也認碼頭。
說穿了,選民要的是一種“我跟你同條血脈”的溫度。名字能念出臺語腔,祖厝還能找得到路,勝過千言萬語。至于祖厝將來要干嘛?沒人說得準,但墻面粉刷的預算已經排進下一年度鎮代會——理由很簡單:空著浪費,不如繼續當打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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