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兩天,兩則消息讓無數網友揪心不已:12月27日,成都紫雅媽媽王女士對著鏡頭平靜地告訴關心此案的網友,她為女兒遇害案提交的一審抗訴申請被檢察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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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僅一天后,12月28日,為弟弟追兇27年的湖南女子李海玉,也在社交平臺發布了抗訴失敗的結果。兩個同樣承受著喪親之痛的家庭,都沒能等來期待中的死刑判決,兇手梁柯瑩和易庚華最終都被判處死緩。這不禁讓很多人疑惑:明明是性質惡劣的故意殺人案,為什么判死刑就這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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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先聊聊李海玉的故事,這27年的追兇路,每一步都浸著血淚。時間倒回1992年12月22日,廣東湛江雷州市的邁車坎村小學,21歲的打工者易長青(后來改名易庚華)因為30塊錢工資糾紛,對雇主李中祥懷恨在心,竟謊稱李中祥的妻子病危,把9歲的兒子李煥平從學校騙走,在村前的甘蔗林里持刀殺害。兩個月后,孩子的遺體在甘蔗林深處被發現時已經高度腐爛,家人只能含淚將他裝進壇子草草埋葬。
為了保護女兒們,李中祥夫婦隱瞞了兒子遇害的真相,只說孩子被拐賣了。1997年,剛滿20歲的李海玉輟學,從此踏上了尋找"被拐"弟弟的路。云南、貴州、四川、浙江……她跑遍大半個中國,睡過橋洞、挨過餓,還曾被人騙去差點被拐賣。兩段婚姻都因為她執著追兇而破裂,兩個女兒也漸漸與她疏遠。2014年,父親在彌留之際才告訴她真相,顫抖著遞上寫有兇手老家地址的字條:"一定要找到他,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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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著父親的遺愿,李海玉更是拼了命。2016年,她在兇手老家蹲守時偶然撞見易庚華,急中生智裝作打工妹加了他微信,之后三年多,她忍著惡心與兇手"網戀",甚至要應對對方的裸聊要求,只為套取證據。2019年,易庚華終于在微信里承認自己就是當年的易長青,還承認殺了人。2020年5月,警方根據李海玉提供的定位,在廣西桂林將已是包工頭的易庚華抓獲。
可正義的到來遠比想象中曲折。2021年,因為關鍵證據缺失,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兇手被釋放后甚至囂張地威脅李海玉:"我能殺你弟弟,也能殺你"。直到2022年警方找到孩子遺骨的四塊碎片,補充了新證據,案件才得以重新推進。2024年11月開庭時,李海玉剃光了滿是白發的頭,帶著父親的遺照坐在旁聽席,而兇手卻當庭翻供,否認故意殺人。今年12月23日,一審判決死緩的結果傳來,兩個月前剛失去母親的李海玉,對著弟弟的埋尸地哭著說:"這次沒法帶你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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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成都紫雅的案子,同樣讓人扼腕。2024年5月27日,27歲的紫雅在自家門口被鄰居梁柯瑩持刀殺害,整個過程不到5分鐘。判決書顯示,梁柯瑩早從2020年就出現精神異常,頻繁幻聽、無故滋擾鄰居,還長期隨身攜帶刀具,其父親曾試圖送她就醫卻被激烈反抗。案發時,梁柯瑩在紫雅家門口敲門吐痰滋擾,紫雅拿起陶瓷擺件自保,卻遭到梁柯瑩連續刺擊頭面部、胸部,最終因左肺破裂大出血離世。
紫雅媽媽王女士為了討公道,559個日夜,559個日夜裡每晚只能淺睡兩三個小時,甚至當庭撤回附帶民事訴訟,放棄所有經濟賠償,只求"法律還我女兒一個公道"。庭審中,她和律師對梁柯瑩的精神鑒定提出三點異議:面對面檢查僅2.5小時、一名鑒定人未參與檢查卻簽字、庭審中梁柯瑩邏輯清晰與鑒定結論矛盾。但法院最終采信了鑒定意見,認定梁柯瑩作案時系部分刑事責任能力,判處死緩。王女士的抗訴申請,最終也因"現有證據不足以支持抗訴理由"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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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兩個案子,很多人會不解:兇手明明罪大惡極,為什么不能判死刑?其實這背后,是我國"保留死刑,嚴格控制和慎重適用死刑"的基本政策,更是法治對生命的敬畏。我國《刑法》明確規定,死刑只適用于"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而認定這一標準,必須滿足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還要綜合考慮各種法定和酌定情節。
李海玉的案子里,雖然兇手作案手段殘忍,但因為年代久遠,現場勘查筆錄、尸體檢驗報告等關鍵證據已經無法完整獲取,被害人具體死因等情節無法完全查清,量刑證據存在瑕疵。按照"疑罪從無"和"證據裁判"的原則,法院不能僅憑口供就判處死刑立即執行。而紫雅的案子中,梁柯瑩被專業鑒定機構認定為精神分裂癥,作案時辨認和控制能力削弱,屬于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這在法律上就是重要的從輕情節。
可能有人會說,這是不是對兇手太寬容了?但咱們換個角度想,死刑是剝奪生命的最嚴厲刑罰,一旦錯判就無法挽回。從2007年起,所有死刑案件的核準權都統一收歸最高人民法院,就是為了筑牢最后一道防線。這些年,我國已經陸續取消了22個非暴力犯罪的死刑罪名,司法實踐中對死刑的適用更是層層把關:基層法院無權審理死刑案,一審由中院管轄,二審上訴到高院,最終還要經最高法復核,任何一個環節發現問題,都會發回重審或改判。
其實,死緩并不是"免死金牌"。根據法律規定,死緩考驗期內如果故意犯罪,會被核準死刑;如果沒有故意犯罪,兩年后會減為無期徒刑,終身失去人身自由。這既體現了對嚴重犯罪的嚴厲懲處,也給了犯罪分子改過自新的機會,更避免了錯殺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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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雅媽媽說"會繼續走再審程序,直到為女兒討到公道",李海玉也表示不會放棄申訴。她們的堅持讓人動容,而司法機關的慎重同樣值得理解。法治的進步,從來不是簡單的"迎合輿論",而是在懲戒犯罪與尊重生命之間找到平衡。我們期待正義最終到來,但也應該明白,真正的正義不僅是讓兇手得到應有的懲罰,更是要確保每一個判決都經得起法律和歷史的檢驗,不讓任何一個無辜者蒙冤,也不讓任何一個罪犯逃脫應有的制裁。
生命只有一次,無論是被害人的生命,還是被告人的生命,都值得被敬畏。李海玉和紫雅媽媽的抗爭,是為了捍衛親人的生命尊嚴;而司法的慎重,是為了守護每一個人的生命權不受非法侵犯。這或許就是法治的溫度——它或許不能讓我們立刻解氣,但能保證每一步都走得穩穩當當,最終抵達正義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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