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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讀各位大興的家長們注意啦!咱們學齡前的娃,以后也有專屬學籍了!12月29日,教育部發布《全國學前兒童學籍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保障學前兒童受教育權益,規范幼兒園辦園行為。核心就兩句話:“一個娃一個學籍號”“學籍跟著娃走”,而且這個學籍號一旦有了,就終身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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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我國學前三年毛入園率已經達到92%,實現了基本普及,但在出生人口變化、全面推進實施新型城鎮化與鄉村振興戰略的新形勢下,優化學前教育資源配置,精準實施財政補助政策等,都對準確掌握在園幼兒信息提出了更高要求,亟需建立學前兒童學籍管理制度,為學前教育高質量發展提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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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兒童學籍一人一號 小學學段接續使用
《全國學前兒童學籍管理辦法(試行)》立足學前教育管理實際,堅持問題導向,從加強學前兒童學籍信息準確性和管理規范性出發,主要規定了四個方面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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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明確學前兒童學籍管理的功能定位與適用范圍,強調是對學前兒童入園、轉園、離園、畢業、升學等情況進行的記錄、核實、處理,適用于幼兒園等學前教育機構中三周歲到入小學前兒童。
二是明確了學前兒童學籍管理體制,規定學前兒童學籍管理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宏觀指導、省級統籌、以縣為主、幼兒園實施。
三是明確了學前兒童學籍建立與變動流程,強調凡在依法舉辦的幼兒園就讀的學前兒童均須建立學籍,一人一號,小學學段接續使用,終身不變,學籍變動管理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制度。
四是明確了學前兒童學籍管理的保障措施,強調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學前兒童學籍管理隊伍建設、強化學籍安全管理和技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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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對2—3歲在園幼兒信息管理,明確“參照本辦法管理”。
給學前兒童建立學籍 不得使用虛假信息
確保學籍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是學前兒童學籍管理的基本要求。《辦法》聚焦學前兒童入園、轉園、離園、畢業、升學以及緩學留園等學前兒童學籍管理的不同情形,分別明確了學籍管理內容、核辦流程與時限,確保學籍管理有據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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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強調不得使用虛假信息給學前兒童建立學籍,不得重復建立、空掛學籍等。要求幼兒園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及時核準學前兒童學籍,處理問題學籍,確保學籍變動信息準確、人籍一致。
《辦法》還對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幼兒園在學籍管理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違規情形作了列舉,明確了處罰要求。
幼兒園學籍管理人員 應先培訓后上崗
《辦法》設立“保障措施”一章,對保障學籍管理作出明確規定。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加強學籍管理工作力量,幼兒園應有人負責學籍管理工作,定期開展學籍管理培訓指導,學籍管理人員應先培訓后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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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負責學前兒童學籍系統的功能設計和用戶體驗改進,為采集和管理學前兒童學籍數據與及時監督學籍異常情況提供技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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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加大學籍管理經費投入,支持設施設備更新、學籍管理隊伍培訓等。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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