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徐湖平《江南春》更可怕:國家文物在體制內系統性盜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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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徐湖平《江南春》更可怕:國家文物在體制內系統性盜賣
文物是歷史記憶的實物載體,其流失意味著文化傳承的斷裂和民族記憶的模糊化,導致文化遺產的完整性受損,削弱了后世對歷史的理解與認同。
1744字
《古松云岳圖》。清初惲壽平作,紙本,龐元濟后人捐獻,南京博物院藏。
郭禮典等人多年舉報“率告屢敗”反映出背后存在一張復雜的關系網和保護傘,絕非孤立個案:
徐湖平作為前南博院長,在體制內深耕多年,其背景和手段被描述為“滿載而歸且至今屹立不倒”。舉報材料顯示,他涉嫌通過行賄高層、利用保護傘勢力壓制調查,甚至偽造文物鑒定、低價購入再高價轉賣至海外牟利。這種系統性操作需要多方配合,說明其背后存在一個穩固的利益聯盟。
郭禮典自2008年起多次實名舉報,均“石沉大海”,甚至2025年舉報后還接到多地虛擬號碼的恐嚇電話。這種阻力不僅來自個人,更可能涉及鑒定專家、行政官員、文物市場灰色關聯者等共同構成的“關系壁壘”,其堅韌性從側面印證了保護網的嚴密性。
國家文物局和江蘇省委省政府雖已成立調查組,但舉報人郭禮典遭恐嚇,說明保護傘仍在運作。這種“技術性”阻礙(如威脅舉報人、干擾調查)進一步表明,徐湖平及其關聯方已滲透到多個環節,形成了一張精心編織的保護網。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曾通報多起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典型案例,如河南省洛寧縣狄治民案中,56名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因包庇、縱容涉黑犯罪團伙被處理。這類案例說明,系統性腐敗往往需要多方保護,與南博舉報案中的“關系壁壘”高度相似。
郭禮典等人多年舉報“率告屢敗”,并非證據不足,而是因為保護傘的阻力和調查的復雜性:
郭禮典的舉報非常具體,比如指控徐湖平撕毀封條、將真品鑒定為贗品后倒賣,甚至涉及故宮南遷文物。他還提到徐湖平與反貪局官員“關系不一般”,并曾“送過字畫”。這些細節說明舉報是有依據的,不是隨口一說。
舉報長期無果,更多是保護傘在起作用
郭禮典從2010年就開始舉報,但一直沒得到有效反饋。調查組介入后,他還接到過恐嚇電話。這說明阻力不是來自證據不足,而是因為徐湖平在體制內深耕多年,背后有一張涉及鑒定、行政、市場等多環節的保護網。
調查難度大,但證據鏈正在形成
這案子時間跨度長、涉及文物數量多,要查清確實不容易。但國家文物局和江蘇省已經成立聯合調查組,說明事情正在推進。郭禮典作為在南博工作30年的老員工,對文物入庫流程非常熟悉,他的舉報是有分量的。
歷史案例也支持“保護傘”的存在
類似案件里,比如河南洛寧的狄治民案,就有56名黨員干部因包庇涉黑團伙被處理。這說明系統性腐敗往往需要多方保護,和南博舉報案的情況很相似。
《春山伴侶圖》,明代唐寅作,紙本,龐元濟后龐增和捐獻,上海博物館藏。
博物館可能面臨文物過多的情況,但現代管理體系設計有嚴格的監控機制,使得在十年半載的時間尺度上發現不了少量文物缺失的可能性較低。
博物館的藏品管理依賴于多層次的制度設計。 例如,大都會博物館的藏品處置流程涉及研究員審核、律師法律核查、全體研究員大會、征集委員會及董事會等多環節審批,淘汰一件藏品需經歷繁瑣程序并設置“冷卻期”,這種設計旨在防止隨意處置,但也間接確保了藏品變動的可追溯性。
類似地,中國博物館的文物保護體系依據《文物保護法》對文物的調劑、處置和出入庫等環節實施嚴格審批,以降低內部流失風險。
上圖:《梵林圖》,明代項元汴作,紙本,龐元濟后人龐增和捐獻,南京博物院藏。
下圖:龐叔令收藏龐元濟畫像
盡管有制度保障,歷史案例顯示管理漏洞仍可能導致問題。 例如,南京博物院曾出現捐贈文物“對賬”缺失的情況,雖涉及個案且原因待查,但反映了早期管理不規范或記錄不全可能帶來的隱患;不過,此類事件多與“處置不當”或“去向不明”相關,而非大規模實物丟失,且近年文物實物丟失案例較少,整體安全形勢可控。 此外,科技手段如3D掃描、多光譜攝影和數字檔案的引入進一步提升了文物追蹤和狀態監測能力,有助于及時發現異常。
文物是歷史記憶的實物載體,其流失意味著文化傳承的斷裂和民族記憶的模糊化,導致文化遺產的完整性受損,削弱了后世對歷史的理解與認同。例如,敦煌文物的流失雖被部分觀點視為“另一種保護”,但更普遍的看法是,文物脫離原生環境會削弱其文化語境與精神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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