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上任后,韓國國會通過幾部新的政府組織法,這些新法律除了改革韓國的檢察體制外,廢除通訊委員會外,還設立了一個新的政府部門:企劃預算處。
企劃預算處將在2026年1月成立,前兩天,李在明提名了企劃預算處長官。
被提名者卻是一位強硬的保守派人士,名叫李惠薰,來自國民力量黨,與李在明所在的共同民主黨是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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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曾連續三次以保守陣營候選人的身份,當選為國會議員,同時也是現任的國民力量黨的選區委員會主席。
不僅如此,李惠薰還曾發言表示支持尹錫悅的戒嚴,參加過反對彈劾尹錫悅的集會,她也曾是金文洙競選團隊的高級成員,李在明上任后,李惠薰發言反對李在明的擴張性的財政政策。
正是因為這些原因,所以李在明對李惠薰的提名,在韓國政壇,還是引起了不小的轟動。國民力量黨方面反應尤為強烈,其領導層將李惠薰對提名的接受,視為是對國民力量黨的“反叛”,于是,該黨緊急召開會議,將李惠薰除名,通俗地講,就是將李惠薰開除了。
我也覺得很震驚,倒不是因為李在明提名一個對方陣營的人,畢竟,提名對方陣營的人,在歐美的總統制國家中,其實還是較為常見的。比如,奧巴馬留任了小布什提名的羅伯特·蓋茨。
我之所以震驚,是因為李惠薰在財政政策上,肯定與李在明不是同一派,李在明卻仍然提名她擔任企劃預算處長官。一般來說,總統會提名與在特定領域內與自己理念接近的人。比如,李在明想維持并發展尹錫悅時期的對日關系,那么他就不太可能去提名一個真正的對日鷹派擔任韓國外交部長。
不過,如果李惠薰后來真的被任命為企劃預算處長官,那么她其實也不大可能去再去反對李在明的政策綱領了,畢竟,你都上了別人的船了,進了由總統的團隊了,那么再搞一些事情出來,既不厚道,其實也是不符合政治倫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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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李在明提名李惠薰的考量,我認為是出于以下原因:
展現朝野協商、團結合作的意愿。這應該是最為重要的原因了,李在明說李惠薰是一名預算專家啥的,其實都是套話,因為他的政策方向,與李惠薰的主張,并不一致。他可不會容忍李惠薰在企劃預算處的崗位上真正踐行她自己的意愿,所以,李在明也用不到李惠薰的專長。
企劃預算處畢竟不是獨立部門,而是一個受制于總統的部門,李惠薰無論如何,也要按照總統的意愿行事。總統要求她制定擴張性的預算方案,她也只能照辦。她要是不照辦,那么李在明隨時可以將她解職。
當然,李在明對李惠薰的提名,也造成了國民力量黨內的又一次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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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個月來,完全可以看出,李在明還真是有些手段的。其實我在今年四月的一篇文章中,就曾講到:李在明已經變了,而對手還在原地踏步。
他在四月份的競選活動中,就開始抨擊韓國的一些工會,并且說出了“企業是財富的創造者”這種在許多左派看來算是“大逆不道”的話。上任后,他在對日外交上的言論,也是一改他在野時期的做法。
現在又提名李惠薰這樣一位非常強硬的、甚至支持戒嚴、反對彈劾尹錫悅,且與自己財政理念并不相符的人擔任新設立的企劃預算處長官,不說是令人瞠目結舌,至少也是讓人感到意外了。
在韓國,總統對此類長官的提名,國會可以召開聽證會予以聽證,但其實是無權否決的。所以,只要李在明愿意,李惠薰的上任,就只是時間問題。
現在,李在明要求李惠薰澄清一下當初為何會支持戒嚴。李在明在提名李惠薰之前,他的團隊,當然是要對李惠薰做一個背景調查的,他當然知道李惠薰曾經發表過的那些言論。
要是到頭來,李在明又改變了主意,不再任命李惠薰擔任企劃預算處長官,那李在明就算是不費吹灰之力,既有了推動“朝野合作”的美名,且又讓對手發揚了一次內斗的傳統。
對于李惠薰這個人,怎么說呢?你既然抨擊過李在明的擴張性財政政策,那么你當了這個企劃預算處長官后,也就只能去執行那些你其實并不認同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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