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聲明:內容取材于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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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涌生于1960年11月30日,沈陽本地人,初中畢業后干過司機啥的,家里爸在政法系統上班。1985年他參與救人,得了點資金援助,就開始搞生意。
表面上看是正經企業家,創辦嘉陽集團,當董事長啥的,但骨子里從1989年起就沾上違法的邊。最早那次是9月11日,他懷疑女友跟演員寧勇有啥,就帶人把寧勇打得脾臟破裂,得摘除掉。這事開了頭,以后越來越放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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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1991年7月,又傷害佟俊森,1992年7月傷孫樹鵬,同年10月6日晚,直接帶獵槍和十幾個手下闖沈陽一家飯店,砸東西,開槍打傷園路派出所副所長劉寶貴。劉寶貴中槍后幸好搶救過來,但傷得不輕。
這事鬧大,劉涌帶老婆逃到廣州,藏了兩年,1995年被抓回沈陽。審判時因為證據問題和關系網影響,無罪釋放。這下他膽子更大了,從1995年末開始正式拉隊伍,收了50多個手下,分組管,由宋建飛這些核心帶隊。非法持槍,恐嚇商戶,強制占地,壟斷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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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9月到10月,劉涌為占中街雙興購物中心百佳超市,指使手下打經理吳某,還去吳家鬧,逼吳把裝修好的470平米門面轉給他。后來又勒索別人20萬元。
類似事多了去,1996年到1999年間,他團伙作案31起,故意傷害13起,致1死5重傷4嚴重殘疾8輕傷。1999年,云霧山煙品牌被競爭對手搶市場,劉涌派手下夜闖工廠,砸設備,遇上加班的老板王永學,王被打死。這案子成了他罪行頂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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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東北打黑行動熱火朝天,警方盯上劉涌。7月11日晚8點,部署抓捕,他通過情報知道,帶現金開車跑。高速上警車追,他轉鄉村路,車撞護欄,還吞安眠藥想自殺。警方救他,搜出近10萬現金。
蘇醒后,案件深挖。2001年9月鐵嶺中院開審,控他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傷害、非法經營、毀壞財物、行賄、非法持槍、妨害公務等多罪。2002年4月一審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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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涌上訴,2003年8月15日遼寧高院二審改判死緩。理由是證據有漏洞,不能排除刑訊逼供,犯罪事實、情節和社會危害考慮后改判。這判決一出,輿論炸鍋。媒體質疑為啥首要分子劉涌死緩,而手下宋建飛死刑。
上海外灘畫報先發文,李曙明直指判輕了,開了壞先例。人民網轉載,網上一片聲討。傳統媒體跟進,公眾信心動搖。最高法重視,10月8日依審判監督程序提審,這是建國后最高法首次提審普通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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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18日,在錦州中院開庭再審。最高法5名法官組成合議庭,檢察院3名檢察員公訴,劉涌請佟林和徐沖辯護。旁聽20多人,包括老婆劉曉津。卷宗近200卷。庭審焦點是黑社會性質認定、傷害罪量刑、刑訊逼供證據等。辯方說證據不足,存在逼供;公訴方呈交大量證詞、物證,證明劉涌首要分子,對全部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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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上午,最高法宣判:劉涌犯故意傷害罪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與其他罪并罰執行死刑。理由是劉涌組織黑社會,持刀槍傷害致死傷,手段殘忍,罪行嚴重,社會危害大,無從輕情節。二審改判不當,糾正。判決后,劉涌押回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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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前,錦州中院安排親人會面。劉涌見老婆和哥哥,要兩支香煙抽,喝一口白酒。親人塞一元硬幣進腳鐐鎖扣,他覺得能買來世平安。會面后,簽判決書,拒換新衣。11時35分押上執行車,到錦州殯儀館,注射死刑,過程10分鐘。11時50分送火化間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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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涌案從抓捕到執行,歷時三年多,牽扯深。黑社會組織在沈陽橫行十幾年,拉攏官員,非法聚財,危害社會穩定。警方打黑行動挖出592起類似案,起訴8905人。劉涌團伙就是典型,作案多,影響惡劣。
審判過程一波三折,暴露司法問題。二審改判引發質疑,最高法提審體現監督機制,也反映輿論作用。媒體報道從案發到判決,公眾參與討論,推動司法透明。
專家論證意見書在案中出現,14位法學家認為證據問題,不構黑社會。但最終最高法認定罪名成立。這案拷問刑訊逼供,判決書說理不足。遼寧高院判決模糊,沒詳細解釋改判依據,留想象空間。司法改革需加強判決說理,讓公眾懂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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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涌落網后,嘉陽集團大樓空蕩蕩,沈陽太原街舊址提醒人們他起步地。受害者分兩類:刑事受害者和搬遷戶。刑事如寧勇、劉寶貴、王永學家屬,傷痛持久。搬遷戶被暴力逼遷,財產損失大。改判后,他們不敢吭聲,怕報復。
辯護律師田文昌說,一審有逼供,二審改判合理。但公安覺得遺憾,判輕沒法定理由,還留刑訊尾巴。沈陽公安局官員尊重法律,但個人遺憾。公眾視角,劉涌不殺平不了民憤。他視人命草芥,心狠手毒,濫殺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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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結了,黑社會勢力瓦解,沈陽治安好轉。打黑除惡持續,全國破案多。司法需嚴謹,避免漏洞。輿論監督勝利,最高法回應民意,判死刑。但死刑不是萬能,預防犯罪更重要。教育、執法結合,減少黑社會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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