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小伙子愛上溫柔體貼、膚白貌美的女主播,然而,邀請其線下談婚論嫁時,她卻不斷推托,只想讓小伙子幫她刷禮物。經重慶市長壽區檢察院提起公訴,2025年12月15日,法院對這起網絡交友類詐騙案作出判決: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姜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3萬元。
2023年12月,趙先生在某平臺直播間結識了主播姜某,很快便被其美貌吸引,雙方感情迅速升溫,建立戀愛關系。在聊天過程中,姜某多次以“未來共同生活”“準備結婚”等話術對趙先生進行承諾,并表示在直播間“刷票、打賞”是支持她的工作,將來可以“抵扣彩禮”。在此基礎上,姜某還偶爾向趙先生發送“520”“1314”等數額的紅包以示“戀愛誠意”。與此同時,姜某也不斷以直播數據不佳、心情低落為由,要求對方通過直播間“刷禮物”“上票”等方式給予支持安慰,以此證明“追求真心”。
然而,當趙先生想線下見面進一步商量婚事時,姜某則一直借故推托。多次后,發現異常的趙先生于2024年5月報案。
警方調查發現,姜某自我標榜的“年輕單身女性”實為虛假身份,為騙取錢財,姜某隱瞞了自己離婚并育有2名子女的情況,為獲得趙先生深度信任,她甚至讓子女冒充哥哥的孩子,引導子女在視頻通話時稱趙先生為“姑父”,以此精心營造自己的家庭已完全接納趙先生、婚事可期的假象。此外,在與趙先生“交往”的同一時間段,姜某還用相同手法詐騙了馬先生。截至案發,姜某分別騙取趙先生15萬余元、馬先生3萬余元。
2025年10月,該案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辦案初期,姜某并未認識到自身行為已構成犯罪,反而以“打賞出于自愿”“是談戀愛中的贈予”為由拒絕退賠。經檢察官普法教育后,姜某雖意識到錯誤,但只愿意退還平臺抽成后獲得的40%提成,并據此退賠趙先生3萬余元、馬先生1萬元。
然而,這筆退賠款顯然與被害人的實際損失相差巨大。檢察官在與被害人溝通中發現,該案中,趙先生以結婚為目的投入了全部積蓄,因負債累累生活陷入困境。為最大限度維護被害人權益,檢察官持續向姜某釋法說理,說明其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身份和結婚承諾的詐騙行為直接造成了被害人的全部經濟損失,依法須對詐騙總額承擔退賠責任,平臺抽成比例不影響其退賠范圍。
經過持續而細致的釋法說理,姜某及其家屬最終醒悟,在審查起訴期間積極籌措資金,并將剩余詐騙款項全部退賠。
作者:李瑞豐 劉鈺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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