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生這個人啊,字寫得非常好(附圖),算是一絕。除了愛寫字,他還特別喜歡研究文玩字畫。等他當了大官之后,就利用權力,想方設法替自己收刮很多值錢的寶貝。
他搞來這些寶貝,根本不像藏家那樣自己花錢買的或者走正規渠道,純粹是仗著自己的官位硬“拿”走的。說白了,就是?偷?和?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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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怎么做的呢?
借東西不還(偷):?
他經常打著“觀賞”、“研究”的旗號,從故宮博物院、北京文物管理處這些保管文物的地方把東西“借”走。
比如一些唐朝的硯臺、宋朝的石碑拓片、古代大書法家黃庭堅寫的字等等。借了之后,他就拖著死活不還。時間長了,這些單位也拿他沒辦法,只好假裝說是“調撥”給他的,等于承認東西是他的了。
抄家取寶貝(搶):
文革那會兒,他看上了文化名人像鄧拓、齊燕銘、章乃器、龍云這些人收藏的好東西。他就開個單子,讓手下去這些人家里抄家,美其名曰“破四舊”。
抄出來的文物都集中放到北京文物管理處。然后康生再去那里,借口說要“鑒定真假”或者“收歸公有”,實際上就把東西都挪自己家了。
光是1968年到1972年這四年,他就去了北京文管處32趟,搞走了差不多1萬2千多本書和1100多件文物!
康生還有個特別的嗜好:
他搶來的古書,特別喜歡在上面蓋上自己的印章“康生”,好像這樣東西就真成了他的了。
比如原來屬于大學者俞平伯的一本珍貴古版《紅樓夢》(程甲本),上面就有康生的印章。2017年這本書拍賣,值2400萬呢!
那為什么說康生是后來南京博物院徐湖平的“師傅”呢?
現在大家都知道了,南京博物院那個案子,核心是前任院長徐湖平在八十到九十年代搞的一套把戲:
他先給文物做假鑒定,把價值說得很低,然后低價“劃撥”(轉給)某些地方或個人,最后這些東西又被他家里人拿到拍賣行高價賣掉賺錢。
這兩件事(康生案和南博案)雖然隔了幾十年,但有三個地方簡直一模一樣:
權力太大沒人管:?管文物的大權都集中在少數人手里,沒人能監督他們。
鑒定真假他一人說了算:?誰鑒定文物真假、怎么保管、怎么處理,都是同一個人(或一小撮人)說了算,鑒定成了他們“變戲法”的工具。
告狀也沒用:?有人發現問題想舉報?根本沒用!紀檢、公安、法院這些地方也早被他們用關系網拿捏住了。
所以,這兩件事說到底,都是“?制度腐敗?”的不同樣子:
康生那時候是權力大到可以無法無天,敢按清單直接明搶;
南博案是表面上看起來文物有人管,但其實早已千瘡百孔。
文物是國家的寶貝,但管文物的權力長期被一些人死死抓著,沒有好的法律管著,沒有真正的專家把關,也不公開透明。這才是我們文物保護體系一直存在的?最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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