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名稱
溫州大西洋銀泰城購物中心有限公司不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案
行政處罰決定文書號
甌消行罰決字〔2025〕第000051號
被處罰單位(被處罰人)
溫州大西洋銀泰城購物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
周某某
執(zhí)法部門
溫州市甌海區(qū)消防救援大隊
作出行政處罰的日期
2025-12-26
行政處罰決定書(全文或摘要)
2025年11月14日,溫州市甌海區(qū)消防救援大隊發(fā)現(xiàn)位于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qū)婁橋街道XX的當事人溫州大西洋銀泰城購物中心有限公司不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之規(guī)定,屬于較輕違法情形,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七項之規(guī)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決定:給予溫州大西洋銀泰城購物中心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壹萬肆仟元整的處罰,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將罰款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wǎng)公共支付平臺支付或交至甌海農(nóng)商銀行各網(wǎng)點。
![]()
來源:浙江政務網(wǎng)
特別聲明:以上內(nèi)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nèi))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