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老楊,今年四十出頭,年輕時也算個浪蕩子,仗著自己長得還算周正,嘴皮子又溜,前前后后跟12個姑娘同居過。這話聽著有點浮夸,像是在吹牛,但句句是真。年輕的時候,我總覺得愛情這東西,就是看眼緣,看荷爾蒙,合得來就湊一塊兒,合不來就一拍兩散,從來沒想過“年紀”這兩個字,能給感情添這么多砝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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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后來,我遇到的姑娘們,慢慢從二十出頭的青澀丫頭,變成了三十五六歲的成熟女性,我才發現,原來跨過35歲這個坎兒,女人找伴侶的心思,跟小姑娘時候比,簡直是天差地別。
年輕的時候,我處過一個22歲的小姑娘,叫薇薇,剛大學畢業,眼睛亮得像星星。那時候我們倆擠在出租屋里,窮得叮當響,一頓飯分著吃一碗泡面都覺得香。她喜歡我彈吉他,哪怕我只會彈一首《同桌的你》;她愿意陪我熬夜打游戲,哪怕第二天要早起擠公交上班;她跟我吵架,無非是因為我忘了她的生日,或者跟兄弟出去喝酒沒報備。那時候的她,找對象的標準特別簡單,就是“我喜歡”,喜歡這個人的笑容,喜歡這個人的痞氣,哪怕他一無所有,只要能陪著她,就夠了。
后來年紀大了點,我交往的姑娘也慢慢成熟了,尤其是過了36歲的,她們身上那種“不折騰”的勁兒,特別明顯。前幾年,我跟一個叫曉雯的姐姐同居過,她37歲,做會計的,離婚兩年,帶著一個六歲的女兒。
曉雯跟我在一起的時候,從來不像小姑娘那樣鬧脾氣。早上我起晚了,她會默默把早餐溫在鍋里;我加班到半夜,她會留一盞燈,桌上放著一杯熱牛奶;甚至我忘了買紀念日禮物,她也只是笑笑說“沒事,你回來就好”。那時候我還傻乎乎地覺得,是自己運氣好,遇到了這么懂事的女人。
直到有一次,我們倆坐在陽臺上喝茶,聊起以后的日子。曉雯看著遠處的樓群,突然嘆了口氣說:“老楊,我這個年紀,真的折騰不起了。”
我問她什么意思,她才慢慢跟我說,年輕的時候,她也談過轟轟烈烈的戀愛,跟前夫是自由戀愛,那時候覺得愛情就是風花雪月,就是你儂我儂,可真的走進婚姻,柴米油鹽醬醋茶,把所有的激情都磨沒了。離婚后,她一個人帶著孩子,白天上班,晚上輔導孩子寫作業,周末還要送孩子去興趣班,累得像條狗。
“我現在找伴侶,不是為了什么愛情不愛情的,”曉雯看著我的眼睛,特別認真地說,“就是想找個搭伙過日子的人。能在我生病的時候,給我倒杯熱水;能在孩子開家長會的時候,替我去一次;能在我累得不想動的時候,幫我洗洗碗拖拖地。就這么簡單。”
那時候我才恍然大悟,原來曉雯的“懂事”,不是天生的,是經歷過生活的磋磨后,明白的最實在的道理。她不是不需要浪漫,而是浪漫在“有人分擔”面前,顯得沒那么重要了。
這是我發現的第一個動因:找個搭伙過日子的伴兒,分攤生活的重量。
過了36歲的女人,大多已經在社會上摸爬滾打了十幾年,嘗過了一個人扛事的滋味。她們可能換過幾份工作,租過幾次房子,生過幾場病,受過幾次委屈。年輕的時候,覺得一個人也能過得很好,很酷,但真的到了某個深夜,發燒到渾身無力,連倒杯水的力氣都沒有的時候,才會發現,身邊有個人,有多重要。
我還認識一個叫麗娜的姐姐,38歲,自己開了一家小美容院,經濟獨立,長得也漂亮,身邊從來不缺追求者。她跟我同居過半年,那段時間,我總覺得她好像沒那么“需要”我。她自己能換燈泡,能修水管,能扛著一箱貨上三樓,比我還利索。
我曾經問她:“你這么厲害,干嘛還要找對象啊?”
麗娜當時正在敷面膜,聽到這話,突然笑了,她說:“老楊,你以為我找對象是為了讓他幫我干活嗎?我自己能掙到錢,能養活自己,我缺的不是錢,是安全感。”
她跟我說,她年輕的時候,談過一個男朋友,是個藝術家,浪漫是真浪漫,窮也是真窮。那時候她覺得,愛情能當飯吃,跟著他吃糠咽菜都樂意。可后來,那個男人劈腿了,卷走了她所有的積蓄,消失得無影無蹤。從那以后,她就發誓,一定要自己掙很多很多的錢,再也不依靠男人。
這些年,她確實做到了,買了車,買了房,美容院的生意也越來越好。可她說,每次回到家,看著空蕩蕩的房子,心里還是覺得空落落的。
“我不怕吃苦,不怕累,”麗娜說,“我怕的是,我掙了很多錢,買了很大的房子,卻沒有人跟我分享。我怕的是,我生病了,躺在醫院里,連個簽字的人都沒有。我怕的是,等我老了,走不動了,連個說話的人都沒有。”
她找伴侶,不是為了找個“飯票”,而是為了找個“定心丸”。這個人不需要多有錢,不需要多帥,只要踏實、可靠,能讓她覺得,這個世界上,還有一個人,是真心實意地在乎她。
這是第二個動因:尋求一份踏實的安全感,填補內心的空缺。
這種安全感,跟錢沒關系,跟房子車子沒關系,是那種“無論發生什么事,他都會在”的篤定。就像麗娜說的,她自己能給自己買很多東西,但買不來那種“有人惦記”的溫暖。
最后一個動因,是我從一個叫淑琴的姐姐身上發現的。她39歲,沒結過婚,在一家國企做中層管理,性格特別獨立。我們是通過朋友介紹認識的,一開始,我以為她跟麗娜一樣,也是想找個踏實的人過日子。
直到有一次,淑琴的媽媽生病住院,她白天上班,晚上去醫院照顧,整個人瘦了一圈。那時候我天天去醫院幫她送飯,陪她守夜。有天晚上,她看著病床上的媽媽,突然跟我說:“老楊,我媽總說,她最大的心愿,就是看著我成家立業,有個人能照顧我。”
淑琴說,她年輕的時候,一心撲在工作上,覺得婚姻是束縛,是累贅。看著身邊的朋友結婚、生子、吵架、離婚,她更是覺得,一個人過挺好的。可隨著年紀越來越大,看著父母的頭發越來越白,看著他們每次打電話,都小心翼翼地問“有沒有對象”,她才慢慢明白,自己的婚姻,不僅僅是自己的事。
“我不是為了自己找對象,”淑琴說,“我是為了讓我爸媽放心。他們年紀大了,總擔心我老了沒人管。每次看到他們偷偷抹眼淚,我心里就特別難受。”
她找伴侶,是帶著一種“完成任務”的心態,但這種任務,不是被逼的,是心甘情愿的。她希望能找個合適的人,組建一個家庭,讓父母看到她過得好,讓他們能安心。
這是第三個動因:為了滿足家人的期盼,給自己一個交代。
過了36歲的女人,大多已經成了家里的頂梁柱,父母漸漸老去,開始依賴她們。而父母最大的心愿,無非是兒女能幸福安穩。有時候,她們找伴侶,不是因為自己有多渴望,而是因為不想讓父母操心,不想讓他們在親戚朋友面前抬不起頭。
前前后后跟12個姑娘同居過,有年輕的,有年長的,有轟轟烈烈的,有平平淡淡的。年輕的時候,我總覺得,感情就該是一見鐘情,是奮不顧身,是不計后果。可現在,我才明白,越往后,感情越趨向于“實用”。
不是說36歲以后的女人不相信愛情了,而是她們明白了,愛情不是空中樓閣,是柴米油鹽,是互相扶持,是細水長流。她們找伴侶,不再是看臉,看身材,看甜言蜜語,而是看這個人,能不能跟她一起扛事,能不能給她安全感,能不能讓她和家人都放心。
這三個動因,聽起來很現實,甚至有點“功利”,但這就是生活。生活不是偶像劇,沒有那么多狗血的劇情,沒有那么多霸道總裁愛上灰姑娘。更多的,是兩個普通人,湊在一起,互相取暖,互相扶持,把日子過成細水長流的樣子。
現在的我,早就不是那個浪蕩子了。我娶了一個37歲的女人,她離過婚,帶著一個孩子。我們沒有轟轟烈烈的愛情,只有平平淡淡的日子。早上一起起床做早餐,晚上一起輔導孩子寫作業,周末一起去看父母。
有時候,我看著她在廚房里忙碌的背影,會突然想起曉雯、麗娜、淑琴說過的話。原來,這就是36歲以后的女人,想要的幸福。簡單,卻又無比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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