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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案發時,這家有100多名員工的民營企業,賬戶上竟然只剩不到100塊錢。”法庭上,訴訟代理人憤憤不平地說道。
“我是挪用了很多公款,當時剩的錢雖然不夠付下一期房租,但絕對不止100塊錢,應該還有十幾萬吧。”被告人潘某為自己辯解。
這是不久前發生在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的一幕。潘某從2008年起在上海某公司任職出納,從2012年起偷偷將公司錢款轉入自己賬戶,至今年3月初案發,13年間累計侵吞了3500余萬元,幾乎將公司“掏空”。
經普陀檢察院提起公訴,潘某因犯職務侵占罪被普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3個月,并處罰金30萬元。目前,該案判決已生效。
老員工職務侵占13年
潘某能夠“瞞天過海”達13年之久,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不規范有關。
作為公司老員工,潘某掌握著包括日常報銷、銀行收支、財務章保管,乃至對接外部審計在內的多項關鍵工作。公司雖另設有財務經理一職作為潘某的上級,但只核對潘某提交的財務單據,未對資金往來情況進行實際審查。
于是,潘某從2012年12月起利用“陰陽支票”套取公款。她將交至銀行的支票聯填寫真實的大額數字,以此提取現金;而留存在公司用作記賬的存根聯則故意填寫較小金額。這一出一入之間的差額,便流入了她的個人賬戶。
為了避免被財務經理看出端倪,她刻意不向公司提供銀行出具的真實對賬單,致使公司只能依據她篡改過的存根聯入賬,造成賬面資金與實際現金流長期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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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某制作的“陰陽支票”,她從銀行提取20萬元,實際用于公司13萬元,侵吞7萬元
隨著電子支付日益普及,潘某的犯罪手法也隨之“升級”。她利用保管公司網銀U盾的權限,直接通過線上轉賬將公款劃入個人及其關聯賬戶。為掩蓋犯罪事實,她以“系統故障”等理由,故意不為其他財務人員開通或更新網銀權限,從而將公司資金的支付通道完全掌控在自己一人手中。
后來,公司每年都會聘請第三方公司進行年度審計,這本來是一個糾偏的機會,可惜審計的對接人正是潘某。她先將真實賬目寄給銀行核對,卻將回函接收人設為自己,待銀行將確認無誤的回函寄達后,她便通過網絡尋找“技術人員”,使用修圖軟件篡改回函末頁的余額數據,使其與公司虛假賬面一致。隨后,潘某再利用親屬的身份信息,將偽造后的回函寄給負責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制造出“銀行直接回復”的假象。
2017年,曾有其他財務人員察覺異常并提出疑問,也被潘某以“匯總失誤”為由搪塞遮掩,未能引發任何實質性的核查。
3500萬都花哪兒了
讓多位旁聽人員感到詫異的是,潘某拿著從公司賬戶里貪來的巨款,既沒買房也不投資理財,而是全部用來購買玉石、茶具、養貓、“云祭祀”。到案發時,3500萬已揮霍一空。
公安機關在潘某家中發現了大量玉石制品,其中很多甚至都沒有拆封,隨意堆在屋內。據潘某交代,她從2020年左右在抖音商城大量購買玉石,毫無鑒別經驗的她,看到喜歡的就下單,從來不還價。除了堆放在家里的部分,還有大量玉石寄放在商家處。“家里人問起來,我就說是不值錢的便宜貨。”潘某說。
“云祭祀”是潘某的另一項大頭支出。無論是夜間做噩夢,還是孩子面臨考試,潘某都要在網上花錢請人進行“代燒紙”“代祭祖”等祭掃活動,每次開銷在幾千到上萬元,累計支出竟然高達400余萬元。
此外,潘某還收養了大量流浪貓,分別寄養在多家寵物店里,相關支出也超過100萬元。
眼見公司賬戶上的錢越來越少,有時甚至不夠給員工發工資,潘某慌了神,她欺騙丈夫說在外投資虧了本,賣掉了名下的房產,試圖填補虧空,但也只是杯水車薪。在公司發現賬上余額竟然不夠支付租金后,潘某選擇坦白一切。到案后,潘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一審宣判后,潘某并未提出上訴。
造成的損失難以彌補
記者了解到,由于潘某將贓款大量用于購物,轉賬記錄極多,其中很大一部分更是直接轉到了個人賬戶,追贓挽損難度極大。至于她高價購買的玉石、茶具等物,由于潘某完全不懂其中門道,所以這些東西大多不怎么值錢。潘某為了湊錢,也曾經將購入的玉石、茶具委托商家直接轉賣,最終的成交價僅為其購入價的一折左右。
被害公司的訴訟代理人告訴記者,潘某的行為導致公司資金鏈險些斷裂,一度無力支付上游企業的合同款項。雖然兩位老板緊急注資,但公司還是不得不采取降薪措施,如果不能從潘某處追回損失,可能還要繼續裁員。
承辦檢察官指出,此案暴露出部分企業在財務內控機制上存在問題,關鍵崗位長期由一人擔任、職責分工形同虛設、缺乏實質性的復核與審計監督。“這起案件警示所有經營者,要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制約體制,切實堵塞財務管理漏洞,筑牢資金安全防線。”
原標題:《庭審直擊:上海一出納13年掏空公司3500萬,花超百萬養流浪貓》
欄目主編:王海燕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圖片編輯:邵競
來源:作者:解放日報 王閑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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