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石偉
近日,山東東營郭女士一則網絡發帖引發關注。
郭女士稱,2025年2月26日,她11歲的兒子與同學發生口角。同學的媽媽帶著孩子上門理論,當時只有18歲的女兒劉穎(化名)在家,劉穎不允許對方進門,被對方強行進屋毆打多處受傷、右耳失聰5個月,最后鑒定為輕微傷。最終,該案件被定性為互毆,劉穎被罰款200元,對方被罰款400元。
“劉穎體重不到90斤,對方身材壯碩。我們認為對方是非法侵入住宅、尋釁滋事,劉穎是正當自衛。”郭女生說。
對此,辦案警方在《行政復議決定書》中回應:雙方在開門溝通期間,涉事家長言語比較克制,劉穎有“讓她滾”等言語激化矛盾,沖突過程中有侮辱性言語;對方不構成非法入侵住宅,不構成尋釁滋事,雙方被拉開后,劉穎打了對方兩下,屬于毆打他人的違法行為。
家長帶孩子上門理論時發生沖突
女生家中被打傷因互毆被罰款200元
郭女士介紹,她前幾年離婚后獨自撫養著兩個孩子,女兒劉穎剛滿18歲,兒子小強則在上五年級。她長期在濟南工作,孩子在東營由老人照看。
“小強在小區有兩個玩伴。春節期間他們在小區外邊玩的時候,小強被其中一人推到水里,他們打了一架,另外兩個孩子就發動同學孤立他。這些事孩子沒跟我說,是后來才知道的。”郭女士說,2月26日放學路上,小強剛好聽到那兩名玩伴在說他壞話,他就上前揪住一人的衣領推搡了幾下。
“當天晚上,我接到女兒電話,說一伙人闖到家里把她打了,是因為她弟弟跟同學打架的事。我讓她趕快報警,當即開車從濟南往回趕。”郭女士說,她回家后知道了事件大概:當時老人帶著小強去培訓班了,劉穎因為在考駕照,還沒有返校;兩個家長帶著3個孩子上門理論,家長張某某與劉穎發生口角后,在屋里發生肢體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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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時候的大門(受訪者供圖)
“劉穎臉上、身上有不少傷,說右邊耳朵聽不見。她說當時聽到砸門聲,開門后對方說孩子被小強打了,來要說法。劉穎不認識對方,一個人在家就只開了門縫不允許對方進入,希望對方找老師或者找我解決。言語爭執期間,劉穎讓她滾。張某某用腳擋著門縫,強行拽開大門進屋,拽著頭發將她按在地上毆打。”郭女士說,劉穎住院治療12天,情緒一直低落,需要服用抗抑郁藥物才能入睡。考慮到家里是單親家庭,孩子可能更愿意跟同學在一起,她讓劉穎先行返回了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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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穎的診斷報告(受訪者供圖)
住院期間,劉穎在病房做了筆錄。醫院診斷報告顯示,劉穎有腦外傷神經癥性反應、多處皮膚淺表挫傷和右耳耳鳴并聽力下降。
6月份,劉穎經司法鑒定為輕微傷。7月,東營市公安局新區派出所對雙方分別作出行政處罰,劉穎被罰款200元,張某某被罰款400元。
“當時只有張某某強行進了屋。一個鄰居從樓道路過,看到倆人在屋里地板上廝打,進去把她們拉開。劉穎搞不清狀況,慌亂中在這個鄰居身上打了一巴掌,在張某某身上打了一巴掌。”郭女士稱,警方由此認定雙方為互毆,分別進行了罰款。
是否“非法侵入”“正當防衛”成爭議
復議機關:劉穎事后打對方兩下構成毆打他人
郭女士認為,劉穎當時獨自在家,面臨陌生人試圖強行進門,后在屋內被打,應該是正當防衛,對方則是非法侵入住宅以及尋釁滋事。她由此申請了行政復議。
對此,辦案派出所針對“非法入侵”“正當防衛”進行了回應: 根據張某某供述,以及張某某之子、另一名家長的證言,是劉穎先動手抓張某某的頭發往前拉,之后在玄關處廝打。張某某進入房屋,是因為頭發被劉穎抓住并倒地造成,不構成非法侵入住宅行為。
根據張某某的提供的錄音,雙方開門溝通期間,劉穎先說出了“我叫你滾”等話語,先行激化了矛盾,沖突過程中又說了強烈侮辱性言語,張某某言語較為克制,劉穎對沖突升級負有較大責任,故而張某某不構成“尋釁滋事”行為。
雙方廝打被拉開后,劉穎又打了張某某臉部兩下,屬于毆打他人行為,不應認定為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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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復議結論(受訪者供圖)
復議機關審理查明:當時,另一位家長帶著3個孩子在一樓樓道等待,只有張某某去劉穎門口。張某某稱發生口角后,劉穎拽住張某某左側頭發,將其拽進屋,并拳打其背部。劉穎摔倒,將張某某也拽倒,張某某用手護住自己的頭發。劉穎不斷罵張某某,并用膝蓋頂擊張某某腹部,用腳蹬張某某小腿。經鄰居勸架,劉穎堅持不松手,繼續打張某某。張某某不確定是否拽到劉穎頭發,不知道劉穎是如何倒地的。
張某某的兒子,陳述內容與張某某相同。另一位家長稱,只看到劉穎拽著張某某頭發將其抓到屋內,自己因為害怕就下樓了。
勸架鄰居稱,在劉穎家外看到一名男孩在打電話,現場沒有其他人,劉穎和張某某在客廳的地上互相撕扯頭發、相互對罵。
行政復議單位認為,沒有證據證明是張某某先動手打人,也無證據證明張某某存在非法入侵住宅行為,但勸架鄰居證明張某某停手后,劉穎又打了張某某;沒有證據證明劉穎構成正當防衛,派出所給予的行政處罰并無不當。
“張某某身材比較壯,劉穎瘦小,怎么敢拽著頭發把她拖到家里打?她們屬于同一利益方,證言不可信。”郭女士稱,她正在準備后續的法律維權。
12月31日,記者聯系東營市公安局新區派出所,工作人員表示采訪需要聯系政工部。記者撥打對方提供的號碼,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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