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據媒體報道,射擊運動員付義涵及其母親田紅因犯走私武器罪,分別獲刑6年和10年,并處罰金。
田紅曾是遼寧射擊運動員,1966年出生。1987年第六屆全國運動會預賽,她以標準步槍60發臥射598環的成績平了世界紀錄。案發前,田紅是廣東省黃村體育訓練中心的教練。
田紅的丈夫付鈞是國家級射擊教練,曾培養奧運冠軍易思玲。
他們的兒子付義涵也曾是射擊運動員。報道顯示,2009年12月的第三屆亞洲氣槍錦標賽,付義涵獲得男子少年組10米氣步槍團體金牌、個人銅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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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義涵 資料圖
案發前,付義涵是廣州匹林體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匹林公司”)的法人,田紅是該公司實際控制人。
該公司日常主要銷售國外品牌的射擊服裝,卻做起了走私槍支零部件的生意。涉案槍支配件主要為氣瓶、瞄準具、準星等。
法院查明,2015至2023年間,田紅、付義涵在經營匹林公司的過程中,在該公司無進口氣槍配件相關資質的情況下,自德國、瑞士等地采購多個品牌的運動槍支零部件,通過旅客藏匿方式從香港經深圳走私入境,或委托他人偽報品名和用途走私入境。經統計及鑒定,共走私入境槍支散件244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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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這些運動槍支散件走私入境后銷售給國內射擊運動隊、體育運動學校等,僅在合法體育競技范圍內流轉,未威脅公共安全。
據本案證人以及圈內知情人介紹,在國內,運動槍支、彈以及配件有嚴格的申報、審批流程,但是采購、審批流程較長,且運動隊只能從華興公司采購。
但由于審批流程長,且華興公司配件種類不全,到貨慢,各射擊隊伍經常面臨配件故障卻無法及時補充的問題。因此,有的運動隊就找到了擁有國外品牌渠道的田紅,托她幫忙采購配件。漸漸地,匹林公司就以成本價加低服務費的價格,向各地市隊伍銷售配件。
據付鈞介紹,這些配件總賬獲利為四萬多元。
2025年11月28日,法院判決匹林公司犯走私武器罪,判處罰金300萬元;田紅、付義涵犯走私武器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年,并分別處罰金20萬元、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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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透露,匹林公司、田紅、付義涵已上訴,理由是“上訴人無走私武器的主觀故意,行為動機系幫助射擊運動發展,解決體育訓練用品供應不足的問題,無牟利目的”等。
(米修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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