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忍物業 “只收錢不辦事”?樓道臟亂沒人管、公共收益被私吞、維權被踢皮球的日子,從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徹底翻篇了!新修訂的《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正式實施,這可是 30 多年來的首次全面更新,把居委會、業委會、物業的權責掰得明明白白,以后業主維權有靠山,物業再想混日子根本沒門!
以前小區出問題,最頭疼的就是 “找誰都不管”。居委會、業委會、物業三方職責模糊,遇事互相推搡,業主跑斷腿也沒結果。現在新規直接給三方定了位,該干啥、該找誰,一眼就能看清,再也不用瞎忙活、受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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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會徹底告別 “和事佬” 身份,成了業主的 “硬靠山”。新規減輕了它的行政瑣事負擔,能把 70% 以上時間花在服務居民上。沒有業委會的小區,居委會直接接管指導成立、審查物業合同、監管財務公開等工作。業主和物業鬧矛盾,居委會 3 天內必須回應,15 天給出調解結果,還能聯系相關部門撐腰,整改不力的物業也能由它牽頭更換。
業委會作為業主的 “代言人”,成立門檻大大降低。只要小區交付面積超一半,或者 5% 以上業主提議,居委會就會牽頭籌備,再也不用怕成立難、沒人管。它的核心任務就是盯著物業干活,簽合同要明確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日常檢查衛生、安保和維修情況,有問題當場要求整改,真正把業主的話語權落到實處。
物業公司終于回歸 “服務本質”,再不能隨心所欲。新規要求物業必須 24 小時響應業主訴求,水電故障、電梯問題得第一時間處理。收費要公開透明,不能私自漲價,更不能用斷水斷電的方式催繳物業費。同時還得接受居委會和業委會的雙重監督,定期匯報工作,配合處理突發事件,三方每月還要開協商會,形成良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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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收益這塊 “糊涂賬”,現在終于能算清了。以前電梯廣告、停車費、快遞柜占位費這些錢,大多被物業悄悄揣進腰包,業主根本不知情。新規明確,這些公共收益全歸業主,物業代管最多只能扣 30% 管理費,剩下的優先補維修基金或改善小區設施,分紅得經業主大會批準。每季度還要公示明細,北京就有小區靠新規追回了被私吞 3 年的 15 萬元收益,用來給業主加裝了健身器材。
物業服務有了硬指標,不達標就得卷鋪蓋走人。居委會會定期組織業主給物業打分,衛生、安保、維修響應都是必考項,合格與否全由業主說了算。考核不過關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間還得扣服務費,要是整改后仍不達標,居委會直接牽頭換物業。武漢有小區 28 天就換掉了不作為的老物業,陽光花園小區更是 15 天完成交接,環境立馬煥然一新。
安全底線被牢牢守住,物業不敢再掉以輕心。新規要求物業必須主動制止高空拋物、樓道電動車充電、消防設備過期等安全隱患,還要及時報告處理。小區里私搭亂建、養犬不規范等違規行為,物業也得主動管,不然就得承擔責任,這讓業主住得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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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六種物業費,業主完全可以拒絕繳納。包括強制收取的裝修保證金、單獨分攤的公共區域水電費、預收超 12 個月的物業費、空置房全額收費、高額門禁卡工本費,以及強行捆綁的增值服務費。遇到這些情況,記得留存證據,直接找居委會維權,不用白白花冤枉錢。
換物業再也不用費盡心機,三步就能搞定。業主這邊,只要專有部分面積或人數超 20% 聯名,帶著物業履職不到位的證據就能向居委會提議;物業有重大違規或業主差評超 50%,居委會也能直接牽頭推動。現在推廣電子投票,外地或忙碌的業主都能輕松參與,只要參與投票的業主面積和人數過半同意,決議就合法有效。后續居委會會牽頭公開招標、監督交接,最快 15 天就能完成新老物業更替。
老舊小區也迎來煥新機會,居住品質大幅提升。沒有物業的老小區,居委會會牽頭引入公益性物業,還有政府補貼,物業費更實惠。業主自治的小區,居委會會免費幫忙制定規章制度、核算收支,讓老小區也能變得整潔有序、設施齊全。
租客的權益也得到了保障,租房更安心。新規明確物業不能向租客收取額外費用,居委會會全程監督。小區服務改善后,安保更到位、環境更好,租客不用再擔心被差別對待,租房生活也能踏實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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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的核心就是讓 “社區話語權歸業主”,營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氛圍。過去物業一言堂、業主維權難的時代已經過去,有了明確的法律支持,居委會牽頭、業委會維權、物業履約的良性循環已經形成。但要讓新規真正落地,還需要業主積極參與,有訴求及時提,物業盡職盡責,居委會做好協調,這樣小區才能越住越舒心。
小區是大家的家,良好的居住環境需要三方共同努力。新規給業主們帶來了實實在在的福利,也給物業劃定了行為紅線,以后再也不用忍氣吞聲。相信隨著新規的落實,每個小區都能變得整潔、安全、和諧,真正成為業主們安心的港灣。
你們小區的物業有沒有不作為的情況?歡迎在評論區分享你的經歷和期待,也別忘了轉發給身邊的鄰居,一起用好新規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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