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區東至東外環,西至公路西環的范圍內,今年春節期間將再次響起久違的爆竹聲,但僅限于臘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一等傳統節日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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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2025年12月16日發布決定,正式廢止實施五年多的全省性煙花爆竹“禁放令”。這份編號為晉政發〔2025〕12號的文件宣布,對124件行政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
被廢止的文件中包含2020年8月17日出臺的《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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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令”的正式終結
山西省的這份決定標志著“禁放令”的正式終結。文件明確指出,這些被廢止的文件“制定依據已發生重大變化”,或“內容已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
自2020年10月1日起,山西在全省行政區域內實施了嚴格的煙花爆竹管控。如今這一政策的廢止,意味著山西成為全國首個在省級層面全面廢止煙花爆竹禁放令的省份。
政策調整后,山西多地已經開始行動。臨汾、晉中、忻州寧武等地已公布具體實施細節,將原來的“全區域禁放”調整為“限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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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劃定禁放區域
臨汾市的通告顯示,該市劃定了明確的禁止燃放區域,包括東至東外環—108國道、西至公路西環等范圍。在此區域外,民眾可以在特定時間燃放煙花爆竹。
這些特定時間主要是傳統節日:臘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五以及正月十五。晉中市和忻州市寧武縣也出臺了類似規定。
政策調整后,市場已經有所反應。記者探訪發現,太原市的煙花銷售目前仍以線上為主。許多商家沒有線下店鋪,主要通過微信等渠道進行線上溝通和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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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閥門提前定好
山西省應急管理廳在政策調整后迅速跟進,發布了《關于做好全省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確了“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的原則,對煙花爆竹經營安全提出了具體要求。
根據規定,每個縣級行政區設立的煙花爆竹倉庫不超過2個,城市建成區嚴禁設立倉庫。零售店(點)嚴禁設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場所。
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也將煙花爆竹納入2026年第一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范圍。這意味著煙花爆竹的質量安全將受到嚴格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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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景
這次政策調整并非突如其來。2023年11月,山西省已經新增了多項煙花爆竹相關的行政許可事項。
更廣泛的背景是,2023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對多地“全面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地方性法規提出了審查建議。
審查建議指出,這些全面禁放規定與《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不一致。這為推動全國政策風向轉變提供了法治基礎。
此后,廣東、山東、河南等十余省份陸續調整規則,將全面禁放改為春節、元宵節等時段的限時限區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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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熱議“年味回來了”
政策調整消息一出,立即在網絡上引發熱議。許多網友興奮地表示“年味回來了”,呼吁更多省份跟上節奏。
煙花爆竹行業從業者對此表示歡迎。中國煙花爆竹協會發表聲明,稱此舉意味著山西省煙花爆竹管理“從全面禁放模式,正式轉為科學限放管理模式”。
該協會認為,煙花爆竹是中國傳統優秀文化的重要載體,政策調整既是對群眾節日文化需求的回應,也體現了政府公共管理中兼顧民生訴求與安全治理的科學理念。
也有部分民眾對燃放煙花爆竹可能帶來的安全隱患表示擔憂。太原市的王女士就表示,雖然煙花爆竹能增加節日氛圍,但噪音和安全隱患也不容忽視。
政策調整后,山西省內多地政府需要根據轄區實際情況,確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具體時間和區域。平衡安全管理、環境保護與傳統民俗傳承,成為擺在地方政府面前的新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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