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信嗎?大連一場漁業突擊夜查,直接扣下259艘漁船,立案423起違法案件!從甘井子到莊河,從石島到丹東,十個區域同步行動,查處的違規行為五花八門:私拆北斗定位、機艙藏人、大風天拒不回港……這些拿命賭的操作,為啥漁民偏要干?說透了全是扎心的現實。
先給不了解情況的朋友補個背景:12月底大連開展的這場集中整治,堪稱漁業監管的“雷霆行動”。執法人員不光查現場,還靠平臺模型預警、船位研判鎖定目標,連公安都出手聯動辦案。
其中最讓人揪心的,是45起私拆北斗設備的案件——有船長甚至組團作案,出港前拆設備,回港前再裝回去,被抓后直接頂格處罰,停航整頓至少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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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會問:北斗不是保命的嗎?咋還敢拆?要知道這玩意兒可不是普通導航儀,除了定位,還能在漁船出事時自動報警、給救援隊指路。
一旦拆掉,漁船就成了海上“隱身船”,監管找不到,出事了連求救信號都發不出去。前兩年東港就有漁民拆北斗后惡劣天氣出海,最終因危險作業罪被判刑,可為啥還是有人鋌而走險?
答案就倆字:利益。拆了北斗,相當于掙脫了監管的“緊箍咒”——可以偷偷溜進漁業資源更豐富的禁漁區,不用遵守作業時間限制,哪怕超時捕撈也沒人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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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漁民來說,多撈一網魚,就多一份收入。尤其是近年來近海漁業資源減少,合規作業的收入越來越有限,這種“冒險多賺”的誘惑,讓不少人動了歪心思。
比拆北斗更瘋狂的,是機艙藏人的操作。這次就查到兩艘漁船,核定載員14人,結果機艙暗艙里還藏著2人和1人,連進出港報告都沒如實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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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啥要冒這么大風險?道理很簡單:多一個人就多一雙干活的手,能更快分揀、搬運漁獲,出海一趟就能多賺不少錢。
可他們忘了,漁船的承載能力是固定的,超員會嚴重影響船身穩定性,遇到風浪極易翻船,暗艙里的人更是連救援的機會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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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8艘漁船更離譜,氣象部門發了大風預警,硬是在海上晃悠不回港。追問之下才知道,他們不光抗命不回,還偷偷改了作業類型、跑到禁航區捕魚。
在這些船主眼里,大風天雖然危險,但海上執法船難出動,正好是“撈快錢”的好時機。就像網友說的:他們不是不知道危險,是覺得“倒霉的不會是自己”,可海上從來不講運氣,只講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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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可能會質疑:監管早干啥去了?其實這次行動已經給出了答案。漁業執法和公安聯手搞“組合拳”,后方靠技術研判鎖定目標,前方駐港專班現場抓捕,還對關停漁港、停泊點地毯式排查,就是要織密監管網,讓違規行為無處遁形。
而且放眼全國,2025年我國加入全球打擊非法捕撈國際條約后,各地對伏季休漁、非法漁獲收購的追責力度都在加大,監管只會越來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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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漁民的違規操作,本質是“短期利益”和“長期安全”的失衡。他們盯著眼前多賺的幾千塊、幾萬塊,卻忘了海上作業最該守的底線是活著。
最高法之前發布的典型案例里,就有非法捕撈致人死亡的慘劇——有人用電魚機捕魚,升壓后的電壓遠超安全上限,不小心讓同伙觸電身亡,最終數罪并罰判了三年有期徒刑。這樣的代價,遠比多賺的錢沉重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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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259艘漁船被扣的整治行動,更像是給整個漁業行業敲了記警鐘。對漁民來說,合規作業才是長遠路:北斗設備裝到位、進出港手續辦齊全、大風天及時回港,這些看似麻煩的操作,其實是給自己的生命買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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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行業而言,只有把這些“撈偏門”的人清理出去,規范市場秩序,正經干活的漁民才能有穩定收入,漁業資源也能實現可持續利用。
海上的“安全黑洞”,從來都是違規操作一點點挖出來的。當監管的力度持續加碼,當安全意識真正深入人心,才能讓漁民不用再靠“賭命”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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