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信網 責編:秦璐 2026-01-03 13:48:34
充電寶殘骸(來源:受訪者)
信網·信號新聞1月3日訊 近日,在河北上大學的小林向信號新聞(0532-80889431)反映,她購買的品勝充電寶在沒有充放電的狀態下在宿舍自燃,導致手部燙傷及部分財物燒毀。所幸,小林、室友及宿管員反應迅速處置及時,未造成更嚴重的后果。事后,小林向商家提出賠償要求,商家始終表示需將充電寶殘骸寄回檢測,不同意小林提出的委托第三方機構檢測的方案。但是,如何寄回充電寶卻成了難題。
2025年10月2日,小林在電商平臺的“品勝移動電源官方旗艦店”購買了一款具有3C認證的品勝充電寶,支付金額為109元。收到商品后,她將充電寶帶到學校使用。2025年12月26日晚10時左右,小林正躺在宿舍床上休息,充電寶被放置在她靠墻一側的枕頭旁,當時并未處于充放電狀態。充電寶突然冒出火花,小林立即從床上起身,并與舍友一同將床上的被褥等易燃物品快速扔到床下。此時充電寶已開始燃燒,宿舍內煙霧彌漫,甚至觸發了煙霧報警器。“所幸宿管員及時攜帶滅火器趕到并將火撲滅,才避免了更嚴重的后果。”回顧當時的情景,小林仍心有余悸:“充電寶距離我的頭部不到20厘米,如果反應稍慢,后果不堪設想。”此次事件導致小林的被褥、充電器等物品被燒毀,她的手部也被燙傷。
事后,小林聯系商家,要求賠償被燒毀的物品、事后清理及維修費用、醫藥費以及精神損失費等。首次溝通時,小林提出了1851元的賠償金額,商家表示需對充電寶殘骸進行檢測。小林對此表示擔憂:“殘骸是關鍵證據,寄回后如果對方不認賬怎么辦?”由于首次統計損失不夠全面,小林再次提出總計2486元的賠償要求,并提出要求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檢測。溝通過程中,商家始終強調“需寄回產品,嘗試郵寄”。同時,小林要求簽訂書面補償協議,商家僅發送了三張協議內容截圖,未提供完整協議文本。
從商家發送的截圖內容可見,商家表示在簽訂協議后將支付1851元,作為此次事故所有損失的全額補償,并要求小林在收到補償款后7日內寄回故障產品。如寄回產品經核實非品勝正品,則需全額退還補償金,并賠償由此導致的一切損失。
可即便小林同意了商家的解決辦法,她也面臨著新的難題,那就是沒有快遞公司能郵寄充電寶。商家回復稱“可以發順豐到付”。“我問過順豐,順豐說充電寶是高風險物品,個人不得郵寄。”信號新聞就充電寶郵寄問題咨詢了順豐快遞,工作人員明確表示,個人不得郵寄充電寶及其殘骸,如需寄回需由商家與快遞公司聯系處理。
在電商平臺上,信號新聞查詢到“品勝移動電源官方旗艦店”的經營主體是常州庚希數碼科技有限公司,店鋪頁面標有“官方授權”“官方旗艦”字樣,并附有與廣東品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的《旗艦店開店授權書》。企查查平臺信息顯示,常州庚希數碼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5月29日,注冊資本100萬元。信號新聞隨后撥打該公司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預留的聯系電話,當問及是否為該公司時,對方回應“不是”后即掛斷電話。
據了解,廣東品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是品勝產品的經營主體。企查查平臺信息顯示,該公司曾于2025年4月30日及12月17日,因產品(商品)質量違法行為,被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崗監管局處以行政處罰。信號新聞聯系到該公司后,工作人員表示需與銷售商家溝通,并稱授權商品一般會寄回品勝進行檢測。對于自燃原因,可能是人為因素,也可能是產品質量問題,具體需檢測后才能確定。
信號新聞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市京師(青島)律師事務所車秋峰律師指出,根據相關規定,如果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承擔相應損失的賠償責任。車律師表示,小林提出由第三方機構進行檢測屬于合理訴求,可以向商家所在地的消費者協會等相關部門反映,由相關部門介入處理并作出裁定。(戴潔)
[來源:信網 編輯:秦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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