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國裁判文書網曝光的一則判決,讓無數人怒到發抖。39歲的劉冬,在2020年夏季到2024年7月這四年間,對繼女小雪實施了六七十次強奸、猥褻。最終,他被判處24年6個月有期徒刑——即便接近有期徒刑上限,網友依舊炸了鍋:“四年六十多次,平均每月一次還多,這是毀了孩子一輩子,24年太少了!”
更讓人窒息的是,受害者小雪2009年出生,被侵害時還只是個11歲的孩子。她不是沒反抗過,只是無力掙脫。直到慢慢長大懂了法,才敢勇敢站出來揭露這一切。可對一個未成年少女來說,四年里反復遭受的侵害,早已不是身體上的傷痛那么簡單。她的童年被撕碎,對親情的信任被徹底摧毀,那些揮之不去的陰影,大概率要伴隨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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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作惡的劉冬,不過是換個地方吃穿住。法律能算出他的刑期,卻算不出孩子心里的窟窿有多大。公眾的憤怒,從來不是覺得刑期不夠“解氣”,而是這種懲罰,根本無法對等孩子所承受的苦難。這背后藏著一種樸素的正義焦慮:當傷害無法被量化彌補時,法律的懲戒是否真的能起到震懾作用?
比起施暴者的惡,更讓人心寒的是小雪生母的“失明”。四年時間,六十多次侵害,再隱蔽也不可能毫無痕跡。孩子的情緒突變、抗拒獨處、身體不適,任何一個正常的母親都該有所察覺。可她偏偏“沒發現異常”,直到案件曝光還在堅持這套說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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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白了,她不是沒看見,是不敢看、不愿看。為了維系自己的再婚家庭,為了所謂的“幸福”,她選擇捂住眼睛,把女兒推向了深淵。這種“選擇性失明”,不是簡單的失職,而是對親生女兒的背叛。在這起悲劇里,她看似是旁觀者,實則是施暴者的“幫兇”——正是她的縱容,讓劉冬的惡行有了持續四年的土壤。
更諷刺的是,即便全網都在譴責這位母親,她也很難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專家早就指出,我國目前對監護人監護失職的追責機制存在明顯缺失。道德譴責再猛烈,也抵不過法律層面的“無法可依”。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當監護人把自己的利益凌駕于孩子的安全之上時,居然沒有有效的法律手段去約束。
這起案件,也給越來越多的重組家庭敲響了警鐘。隨著離婚率上升,重組家庭成為常態,但未成年人保護的漏洞卻越來越明顯。很多單親母親再婚前,只想著找個伴搭伙過日子,卻忽略了最基本的篩查——對方有沒有犯罪記錄?尤其是性犯罪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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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甚者,為了體現“家庭和睦”,刻意讓子女和繼父單獨相處,完全沒意識到潛在的風險。要知道,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能力本就薄弱,重組家庭里的親情關系本就微妙,一旦監護人掉以輕心,就可能給孩子帶來滅頂之災。小雪的悲劇,絕不能再重演。
我們不能只盯著劉冬的刑期爭論不休,更該追問:如何堵住監護失職的法律漏洞?如何讓“不作為”的監護人付出應有的代價?如何讓重組家庭里的未成年人得到更周全的保護?
對小雪來說,判決只是一個開始,她的人生還需要漫長的重建。而對整個社會來說,這起案件該成為一次深刻的警醒:保護未成年人,從來不是一句口號,而是要落實到每一個家庭、每一次監管、每一部法律的完善里。任何時候,孩子的安全都不該成為成年人幸福的犧牲品,這是底線,絕不能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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