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怕嫁錯郎,男怕入錯行
對于當下婚姻,最忌諱的一點,就是雙方互相不熟悉,為了結婚快速閃婚,再加上一些繁瑣的禮節,經濟不富裕的家庭,男方基本上都要掏空家底。
雖然,用這樣的方法,擺脫了單身,可又有誰知道,娶到一個不真心過日子的人,這樣的婚姻就是一場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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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貴州畢節一位昵稱叫“王銘父親”的網友發帖,講述當地一位叫王銘的小伙,結婚23天,遭遇騙婚,在離婚階段,由于被女方多方算計,感情受創選擇跳河身亡的經過。
此前,相信很多人也刷到了一件淺棕色的羽絨服,搭在大橋橫梁上的圖片,起初,以為輕生跳河的人,因為經濟壓力過大,才會選擇這一條不歸路。
不過,經過幾天的發酵,此事竟然另有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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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知情人,疑似男方家里的親戚,由于離世小伙的父母,不善言辭,便將事情的具體經過,編輯好了以后,以“王銘父親”的身份,將詳細經過發布了出來。
事情的經過,貴州小伙王銘,在去年6月底通過親戚的親戚作媒人,介紹了一名叫阮某茹的女子;
小伙在深圳,女方在畢節,加了好友聊了三天,女方就讓小伙王銘回老家,理由是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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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深圳回來后,小伙與女孩見面了,第一印象不錯。
經過父母、親朋的介紹,才知道這位阮某茹的感情經歷:
據說,女方阮某茹未婚有一個孩子,此前要與一個男的結婚,臨近結婚,發現懷有身孕,關鍵孩子有可能不是那個未婚夫的孩子,
于是,婚事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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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女方屬于二婚離異帶孩子,王銘并沒有嫌棄,而是真心想交往,只要對方真心想過日子的人,他根本不在乎女方的過去。
兩人見面后沒幾天,女方提出去男方的家,女方上門第一次,男方的父母要給見面禮:
王銘的父母,給了一個6880元的見面紅包,媒人給了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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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阮某茹見了父母后,又過了一段時間,女方告知男方王銘,自己的父母、舅舅、舅媽要上門看男方的家,按照當地風俗名為“取同意”,言外之意,就是男方要取得女方家人的同意,所謂談婚論嫁。
女方的姑姑,也就是所謂的“媒人”,表示要準備幾個“大紅包”。
當時,男方準備了8888元的紅包,誠意十足,外加4-5個百元紅包,累計開支1.2萬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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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了錢以后,女方讓男方王銘去女方家里住幾天,按照風俗,女婿不能在女方家里,共處一室;
小伙王銘去女方家里準了20多天,發現了準未婚妻阮某茹,生活作息不正常,經常晚上喝酒夜不歸宿,生活混亂。
當時,小伙王銘就后悔了,經過安撫,這才將婚事訂在了9月份。
彩禮8.8萬,加上其他禮品,大概有九萬多。
大金額算一算,就是6880元見面禮、8888元取同意、8萬8彩禮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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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23天,新娘阮某茹就在男方家附近打麻將,經常輸錢,還找男方的母親要錢;
不是好好過日子的人,男方王銘自然心里不悅,雙方因此鬧不和,發生了爭吵,還動了手,女方娘家來人,將女方阮某茹接了回家。
婚事經過這么一鬧,男方就提出離婚, 希望對方退還部分禮錢,結果,女方家人不同意,表示對方可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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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料,開庭女方那邊就不認給了彩禮,以及其他禮金;
女方的親戚,反咬一口,說結婚時,只是拿了男方一千多的紅包,兩塊臘肉,兩瓶假酒,
她們還給了新郎王銘4個“大紅包”,單個紅包1.8萬元,還有幾個“小紅包”,每一個一千元,女方父親說累計金額:12萬。
再后面,當法庭上審判長質問新娘阮某茹,是否見到了彩禮,拿到彩禮,她改口說拿了4萬元,最后,也被新郎王銘收回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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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結束后,直到12月28日,男方的親戚,突然聞訊噩耗,結婚23天的小伙王銘經不起女方的算計,
最后,選擇了不歸路,從十幾米的大橋下跳下,結束了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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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此事的時間梳理,王銘的堂姐,也在網上發聲了;
翻看死者弟弟王銘的手機,里面還有對這一段婚姻的不滿,與女方的母親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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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聊天截圖可以清楚的看到,王銘向女方阮某茹的母親,提出離婚時,心情不是很好,自稱離婚了,算自己認栽倒霉;
結果,阮某茹的母親,也就是丈母娘還強詞奪理,怒斥王銘不負責,還向他討要一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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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當時男方的家人、親戚,在過禮、結婚時,都忙碌著,根本無人拍攝視頻,以至于給出了見面禮6800元、8888元、彩禮8萬8證據不全。
而女方似乎知道這一點,也憑空捏造了12萬元的陪嫁,導致現在還想要男方賠償損失。
(此內容為網傳,目前沒有定論,理性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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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婚姻,我鼓勵大家有能力、年輕時能結婚就結婚,但是,要有一個前提條件,對自己的配偶要足夠了解;
相親,的確是一個脫單方式,但不代表,它可靠,尤其是閃婚,個人真的不推薦。
婚姻不是兒戲,感情需要培養,性格需要磨合,不是兩個人湊一對這么簡單,結婚難,相處更難,夫妻齊心,婚姻才穩定幸福。
那么,你們對此事,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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