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心司機發現乘客情緒異常
2025年1月4日,網約車司機苗師傅在營運過程中接到未成年人乘客小殷。
行車途中,苗師傅敏銳地發現小殷情緒低落、神情慌張。經耐心溝通,小殷透露自己從外地赴山東省沂源縣會見網友,其間遭遇對方暴力脅迫并多次性侵,還威脅其不得報警。
了解情況后,苗師傅當即安撫小殷的情緒,明確告知其依法維權的重要性。在小殷擔心家人安全、不愿告知父母的情況下,苗師傅果斷決定將小殷護送回家,向其父母說明情況。隨即,苗師傅與小殷父親一同報警,并向公安機關提供證言,協助民警迅速鎖定犯罪嫌疑人。
認定為履行強制報告義務行為
案件辦理過程中,沂源縣檢察院認為,苗師傅主動報告、協助報警的行為是履行強制報告義務的行為。
記者了解到,強制報告制度是指國家機關、居民委員會、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臨其他危險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關部門報告的制度。
承辦案件的檢察官張田田介紹:“認定履行強制報告義務的核心法律因素有主體適格、情形觸發、程序合規等。苗師傅作為出租車司機是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交通運輸行業從業人員,符合法律規定的義務主體范疇。苗師傅在溝通中發現小殷疑似被性侵的情形,符合情形觸發因素。發現后,他馬上行動不拖延,主動報告不隱瞞,與小殷父親一同報警,方式和程序合規。因此,我們認定該行為符合最高檢等9部門《關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試行)》規定的報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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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召開專項整治活動座談會。
認定見義勇為樹立正面導向
沂源縣檢察院還積極向主管部門申報苗師傅見義勇為事跡。“苗師傅本可以送乘客到達目的地后報警,就履行了基本的報告義務,但是他主動安撫乘客異常情緒、護送到家、向其父母說明情況,還協助政法機關偵破刑事案件,是充滿責任感和勇氣的積極救助行為,弘揚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正能量。”張田田說。
經沂源縣檢察院申報,沂源縣見義勇為評審委員會評審,2025年12月30日,中共沂源縣委政法委、縣見義勇為基金會授予苗師傅“沂源縣見義勇為先進分子”,并頒發證書和3000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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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苗師傅的榮譽證書。
來源:人民日報微信公眾號、法治日報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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