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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奔流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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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蘭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蘭州市消防救援支隊聯合通報物業服務行業整治典型案例,部分物業服務企業存在不執行政府定價、消防設施維護不到位、擅自停用消防設施、消防控制室人員無證上崗等問題,既損害業主合法權益,也擾亂了物業服務行業的健康發展秩序。
此次通報的典型案例涉及多家物業及市場管理公司,具體違規情形及處罰結果如下:
2024年6月至2025年9月,甘肅源泉益民集貿市場管理有限公司以1.30元/度收取電費(含0.75元電費及0.55元服務費),2023年1月起按每間鋪面每年360元收取消防公共設施公攤電費,合計多收價款217387.82元,構成不執行政府定價違法行為。當事人主動退款并整改,蘭州市市場監管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處以多收價款0.5倍罰款108693.91元。
2025年5月21日,蘭州瑞景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被檢查發現其管理的紅山綠茵小區擅自停用消防設施(室內消火栓閥門關閉、管網無水)、私家車占用消防車通道等違法行為。城關區消防救援大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相關裁量細則,合并執行罰款22000元。
2024年10月16日,甘肅建投城市運營服務集團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被檢查發現,其管理的金建嘉園小區消控室主機存在故障點未消除、安排不具備相應條件人員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無證上崗)等違法行為。七里河區消防救援大隊依據相關裁量細則,合并執行罰款13000元。
2019年11月底至2025年2月底,蘭州學府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0.88元/度標準收取電費并捆綁加收0.42元/度物業費(2025年3月已糾正捆綁收費),構成不執行政府定價違法行為。因無法核算多收電費金額,案發后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已整改且無處罰記錄,安寧區市場監管局依據相關規定,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從輕罰款50000元。
2025年7月2日,蘭州華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被檢查發現,其管理的海石灣住宅花園B區23號樓室內消火栓水槍缺失,構成消防設施未保持完好有效違法行為。紅古區消防救援大隊依據相關裁量細則,處以罰款8322元。
編輯 | 岳青、濮穎、楊晶宇
責編 | 劉前勇
主編 | 狄春華、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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