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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剛看到廣東汕頭那個“12歲男孩餐飲店內被燙傷致死”的新聞時,我和很多人一樣,心里的火“噌”一下就上來了。孩子慘死,父母又是智力殘疾打工被欺負,這店主不就是欺負老實人嗎?這口“人血饅頭”,他吃得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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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為孩子去世前一天被店主女兒拉進店里的監控,孩子親屬采訪還稱被店主女兒強行欺負拉進店里,很多事情都傳得有板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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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隨后一紙官方通報,像一盆冷水,澆得我渾身一激靈。事情,遠不是我們憑著碎片信息和一腔熱血想象的那樣。通報里那句“張某父親未及時將其送醫”,字字千鈞,把悲劇的指針,從“惡霸店主”猛地撥向了另一個更復雜、也更令人無力方向。是那個同樣可憐、卻未能履行監護職責的殘疾父親造成了悲劇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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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悲劇發生在整整三年前,2023年1月。一個12歲的男孩張某,在親戚周某經營的餐飲店里,用鍋燒水洗澡時不慎打翻,四肢被開水嚴重燙傷。當時,店主周某為他購買了燙傷藥膏。然而,接下來的八天,成了孩子生命中無法挽回的倒計時。他的父親,一位智力殘疾人,沒有帶他去醫院。直到1月10日,孩子倒在了店里,生命永遠定格。法醫鑒定顯示,死因是燙傷引發的多器官功能衰竭和休克。他身上其他的舊傷,也被證實是其父親平日“管教”所致。公安機關的結論很明確:排除他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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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通報的邏輯鏈條冰冷而清晰:意外發生在親戚店內,但延誤救治的直接責任人,是法定監護人父親。那我們當初的憤怒,噴錯了人嗎?別急,家屬的血淚控訴,描繪了另一個讓人心碎且疑竇叢生的畫面。孩子的父母都是智力殘疾二級,父親給這位店主老板打工,長達十四年。在孩子出事的1月9日,家屬從監控看到孩子被拉進店里。當晚,老板打電話讓父親送被子,說孩子不舒服睡店里了。父親照做后離開,次日清晨,孩子已是一具冰冷的尸體。家屬趕到殯儀館,看到的是“四肢已經燙熟了”、“腿部浮腫跟大象腿一樣”的慘狀。他們無法接受,認為店主最初謊稱孩子是“感冒致死”是在掩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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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邊是撇清刑責的官方結論,一邊是家屬痛徹心扉的質疑。這場悲劇里,真的有絕對的“惡人”嗎?店主周某,通報里說他是孩子的姑表親戚,“長期照顧”這一家。從這個角度看,他提供工作和棲身之所,似乎盡了親戚的情分。可反過來看,一個為他工作了十四年的殘疾雇工,其家庭與他已深度綁定。當孩子燙傷后,僅提供一管藥膏,這種“照顧”在面對嚴重傷害時,是否又顯得過于輕飄和冷漠?他是否意識到,這位父親的心智能力,根本不足以判斷孩子需要立刻送醫?這種基于血緣和雇傭的、模糊的“照顧”責任,邊界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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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讓我們感到無力的,是那個無法被追究,卻又無處不在的“鍋”:監護的徹底缺失。孩子的父母是智力殘疾,這意味著法律上的監護人,在現實中是“失能”的。他們連理解“嚴重燙傷會致死”都困難,又如何能執行“及時送醫”這個動作?父親打工,孩子放學后也在店里洗盤子、拖地。這個風雨飄搖的家,看似依附在親戚店主的屋檐下,實則處于一種無人托底的“真空狀態”。店主的照顧替代不了監護,而社會的監護干預網絡,顯然也沒有捕捉到這個極度脆弱的家庭。直到死亡發生,一切才被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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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當我們說“又是殘疾人父親的鍋”時,心情是復雜的。這口“鍋”,他背不起,也不該由他一人來背。它屬于每一個我們未能建立起的預警機制,屬于每一次我們對身邊“異常”家庭的忽視,屬于那種認為“有親戚管著就沒事”的僥幸思維。店主的責任有待民事法律去厘清,但更宏觀的責問是:如何讓下一個類似的孩子,不被困在親情與法理、雇傭與道義的灰色地帶,能在受傷后第一時間被送往醫院,而不是在無人負責的縫隙中默默等待死亡?賠償與調解或許能給事件畫上句號,但唯有補上“監護監督”這塊最沉的短板,才是對亡魂真正的告慰,也是對生者最大的負責。否則,類似的悲劇,只會是下一個“偶然”中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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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件事也反應出不少問題,比如網友偏聽偏信,聽風就是雨。甚至不少網友在官方發聲了還質疑不斷。其實想想,一個普通的店主又哪有那么大的能量讓案件“石沉大海”三年?我只想說,希望社會更加正能量,更加積極向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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