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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講
本期是韓博士說《周易》系列的第三十七講“豫卦”。《豫》卦是《周易》中象征“歡樂”的一卦,卦象為下坤上震,寓意順性而動、適可而止。全卦通過六爻的吉兇變化,揭示歡樂之中蘊含的智慧:真正的快樂并非放縱無度,而是需持守中正、與民同樂。卦中唯一的陽爻九四,以剛健之姿引領眾陰,體現“志大行也”的擔當;而六二耿介如石、六五守正防疾、上六悔過則無咎,皆在警示世人:樂不可極,憂患常存。唯有在歡樂中保持清醒,在順境中不忘自律,方能長久安康、天下同豫
小編:韓博士,我們已經講了上經的干卦、坤卦、屯卦、蒙卦、需卦、訟卦、師卦、比卦、小畜卦、履卦、泰卦、否卦、同人卦、大有卦、謙卦和豫卦的一部分,請問今天我們要講什么呢?
韓博士今天我們繼續講完上經第十六卦豫卦。豫卦是個很好的卦。豫卦的卦象是:下坤上震,象征“歡樂”。
豫:利建侯行師。
《豫》卦象征歡樂:利于建立諸侯及出師征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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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韓博士,我們上次已經講了豫卦的初六爻。請問《象傳》是怎么解析豫卦的六二爻的呢?
韓博士:六二,介于石,不終日,貞吉。
六二,耿介如石,不等候一天終竟就悟知歡樂宜適中之理,守持正固可獲吉祥。
介于石,不終日,貞吉--介,耿介正直之狀;于,介詞,猶“如”。這兩句比喻六二柔順中正、耿介如石,當“豫”之時,能不茍且求豫,“不終日”即“知幾”速悟豫理;如此守正必吉,故稱“貞吉”。
《象》曰:不終日貞吉,以中正也。
《象傳》說:不等候一天終竟就悟知歡樂宜適中而守持正固獲得吉祥,是由于居中持正所致。
六二歡樂得體,以“中正”獲吉。《系辭下傳》引孔子語,稱其“上交不諂,下交不瀆”,有“知幾”之德。《宋書·謝靈運傳》謂“時來之機,悟先于介石”,即屬此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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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韓博士,請問《象傳》是怎么解析豫卦的六三爻的呢?
韓博士:六三,盱豫悔,遲有悔。
六三,媚眼悅上尋求歡樂必致悔恨,要是悔悟太遲必將又生悔恨。
盱豫悔--盱,音需 xū,《說文》謂“張目”。
王弼注曰:“居下體之極,處兩卦之際,履非其位,承動豫之主,(九四是豫卦中唯一的陽爻,是豫卦之主。六三在九四之下,上承九四,所以說承動豫之主。)若其睢hui盱xu而豫,(唯盱,小人喜悅佞媚之貌也。)悔亦生焉。遲而不從,豫之所疾。位非所據,而以從豫,進退離悔,宜其然矣。”
《周易集解》引向秀曰:“唯盱,小人喜悅佞媚之貌也。"此句說明六三陰柔失正,上承九四,有媚上求樂之象,故將致“悔”。
遲有悔--此句承前句義,謂六三若悔悟太遲必生新“悔”。《本義》:“當速悔,若悔之遲則必有悔也。”案,此句王弼注曰:“遲而不從,豫之所疾。”《正羲》曰:“居豫之時,若遲停不求于豫,亦有悔也。"可備一說。
《象》曰:盱豫有悔,位不當也。
《象傳》說:媚眼悅上尋求歡樂必有悔恨,說明六三居位不正當。
六二知幾疾速,以“貞”獲吉; 六三若悔悟太遲,將悔上加悔。兩爻之義適可對照。《折中》引胡炳文曰:“‘盱豫’與‘介石’相反,'遲’與‘不終日’相反:‘中正’與‘不中正"故也。六三雖柔,其位則陽,猶有能悔之意;然悔之速可也,悔之遲則又必有悔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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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韓博士,請問《象傳》是怎么解析豫卦的九四爻的呢?
韓博士: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
九四,人們依賴他獲得歡樂,大有所得。剛直不疑,友朋像頭發括束于簪子一樣聚合相從。
由豫,大有得--由,自、從也,“由豫”猶言“由之以豫”,構詞法與《頤》上九“由頤”同。此謂卦中群陰由九四之陽剛而獲“豫”,故稱“大有得”,即《彖傳》“剛應而志行”之義。《集解》引侯果曰:“為豫之主,眾陰所宗,莫不由之以得其逸。”
勿疑,朋盍簪--朋,友朋,指卦中諸陰,《尚氏學》:“陽以陰為朋";盍,通“合”;簪,古代用以括束頭發的首飾。這兩句說明九四剛直不疑,與群陰相應,友朋猶如“盍簪”一樣合聚。即前句“大有得”涵義的進一步申說。
《周易集解》引侯果曰:“體剛心直,志不懷疑,故得群物依歸,朋從大合,若以簪篸之固括也。”案,侯氏注中“篸”字,謂以簪括聚頭發。
《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象傳》說:人們依賴他獲得歡樂而大有所得,說明九四的陽剛志向大為施行。
九四是全卦唯一的陽爻,群陰因之獲“豫"。卦辭謂“建侯、行師”,正俟此爻施行。但因居于陰位、“臣”位、“多懼”之位,恐其疑慮,故爻辭特勉以“勿疑"。馬其昶曰:"一陽,化則無陽;九四疑位,曰‘勿疑’,懼其以失位為疑而化也。”(《重定費氏學》)馬振彪又取《乾》四相比較,指出:“《乾》九四‘或’之者,疑之也.是審情而行,不敢以輕心掉之也。《豫》九四‘大有得,勿疑",是直道而行,不敢以‘貳心’失之也。"(《周易學說》)
王弼注曰:處豫之時,居動之始,獨體陽爻,眾陰所從,莫不由之以得其豫,故曰“由豫,大有得”也。夫不信于物,物亦疑焉,故勿疑則朋合疾也。(樓宇烈教授校釋:朋,黨、類;合,聚。疾,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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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韓博士,請問《象傳》是怎么解析豫卦的六五爻的呢?
韓博士:六五,貞疾,恒不死。
六五,守持正固防備疾病,必將長久康健不致滅亡。
貞疾,恒不死--貞疾,猶言“守正防疾”(參間《屯》九五評注)。此喻六五處“歡樂”之世,柔居“君位”,下恃九四“強臣”,有耽樂忘憂之危,故誡其守正防疾,才能“恒不死"。《折中》引何楷曰:“六五以柔居尊,當豫之時,易于沈溺,必戰兢畏惕,常如疾病在身,乃得恒而不死,所謂‘生于憂患’者也。”
《象》曰:六五貞疾,乘剛也;恒不死,終未亡也。
《象傳》說:六五守持正固防備疾病,說明陰柔乘凌陽剛難免危患;必將長久康健不致滅亡,說明居中不偏就未必敗亡。
六五慮“疾”而“不死”,正是懼危則安之義。王宗傳曰:“《孟子》曰:‘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恒亡。然后知生于憂患,而死于安樂也。’則六五之得九四,所得‘法家拂士’也。故雖當豫之時,不得以縱其所樂。夫惟不得以縱其所樂,則‘恒不死’,宜也。”又曰:“夫當豫之時,而不為豫者,以正自守也,六二是也;當豫之時,而不得豫者,見正于人也,六五是也。此《豫》之六爻,惟六二、六五所以不言‘豫’焉。”(《童溪易傳》)。
王弼注曰:四以剛動,為豫之主。專權執制,非己所乘(樓宇烈教授校釋:意思是不是自己六五所能駕馭的),故不敢與四爭權。而又居中處尊,未可得亡,是以必常至于貞疾(樓宇烈先生校釋:雖的正位,但常受到九四之侵害而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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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韓博士,請問《象傳》是怎么解析豫卦的上六爻的呢?
韓博士:上六,冥豫成,有渝無咎。
上六,已形成昏冥縱樂的惡果,及早改正則無危害。
冥豫成,有渝無咎--冥豫,猶言“昏冥縱樂”; 渝,變也。此謂上六陰處《豫》極,爲“冥豫”已“成”之象,故須速“渝”方可“無咎”。
王弼注曰:“處動豫之極,極豫盡樂,故至于‘冥豫成’也。過豫不已,何可長乎? 故必渝變,然后無咎。"
《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長也?
《象傳》說:昏冥縱樂高居上位,這種歡樂怎能保持長久呢?
上六爻義主于誠勉盲目縱樂者改過從善。冥豫,指不明白豫樂之道而無節制地尋歡作樂。
《豫》卦揭示“歡樂”所寓含的意義,強調處“樂”的兩個要點:一、應當順性而樂、適可而止,即《彖傳》“以順動”之義;
二、必須與物同樂、廣樂天下,即《彖傳》 “剛應而志行”之義。卦辭取“利建侯行師”為喻,其旨在于:順天下之勢而動,使天下同歸安樂。《左傳》襄公二十七年趙文子語曰:“樂而不荒,樂以安民”,正與《豫》卦大義有合。卦中六爻,九四一陽主于施樂,故全卦的“歡樂”由之而得。五陰主于處樂,故吉兇得失不同:初過樂自鳴得意致“兇”,三諂媚尋求歡樂“有悔”,五居尊不可耽樂忘憂、須守正防“疾”,上昏冥縱樂、不改必有“咎”,唯六二“中正”不茍豫獲“吉”。可見,《豫)卦雖以“歡樂”為義,但處處戒人不得窮歡極樂。《禮記·曲禮上》謂“志不可滿,樂不可極”:《孟子·告子下》稱“生于憂患,死于安樂”;漢武帝《秋風辭》曰“歡樂極兮哀情多”(《樂府詩集》引《漢武帝故事)):均合同類戒意。若進一層從事物矛盾的規律分析,“憂”、“樂”兩端又是互為依存的:九四以廣施歡樂為己任而“大有得”,實屬作《易》者所表露的使萬物去“憂”存“樂”的一種良好愿望,范仲淹抒發“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岳陽樓記》)的情懷,近似于九四爻義,但反映的思想境界顯然已遠高出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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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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