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跨境圈有個話題討論的挺熱烈的,不知道大家都聽說了沒?
有賣家甚至告訴我,在這個case里,他終于看到了曙光,他說相信所有被TRO困擾的中國賣家都看到了曙光!
被熱烈討論的這個話題是這樣的:
近期美國某知名品牌合并起訴了多位中國的跨境賣家,理由是商標侵權,這個過程其實就是我們常說的TRO。但是部分收到電子郵件通知的中國賣家就對原告“郵件送達的方式”提出了異議,指出郵件送達的方式是無效的,美國地區法院支持了中國賣家的訴求,判定原告郵件送達的方式是無效的。
這個判定送達方式無效的法院是紐約南州的地區法院,是屬于比較基層的法院,而在原告上訴之后,美國聯邦第二法院也支持了被告“郵件送達無效”的異議,要求原告必須使用“海牙公約”的方式進行送達。
這個“海牙公約”的方式可能很多賣家并不了解,如果按照這種送達方式,對方必須從中國的最高法院開始,經過省高院、市中院、基層法院等層層中國法院,然后才能把通知送達到中國賣家手里。
這個流程走完,可能至少需要個幾個月甚至一年的時間,那個時候TRO的時效早都過了。
以前是一封電子郵件就可以對大批中國跨境賣家進行TRO,但是這個案例要求對方不能再使用電子郵件這種簡單的方式送達,必須要按照海牙公約的方式來送達。
而按照美國的相關法律,送達通知的責任方是原告自己而不是法院,所以出于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的考量,這就會讓很多的惡意TRO案件進行不下去了。
確實,這個TRO的案例一出,很多賣家仿佛看到了“里程碑”似的勝利,尤其是深受TRO傷害的那些賣家。
在很多賣家看來,現在之后,過往那種“低成本批量起訴、高收益和解收割”的惡意TRO套路,可能再也行不通了。
但是,但是,這里還是要冷靜一下,事情可能沒大家想象的那么順利,這里有兩個點大家要知道:
1、這個案例并不是最新的TRO案例,之前從2020年到2025年之間,幾乎每年都會有這種判例出來,美國各個二級法院基本上都可以找到這樣的判例,所以這個case并不算是個新鮮事。
2、即便這個case被美國的兩級法院都支持了,但是這個美國聯邦第二法院也只是覆蓋了美國很小的一部分(只包含了三個州),很多對中國賣家進行TRO比較多的州,都不在聯邦第二法院的轄區之內,所以其他州的法院完全可以不采納這樣的判例。
這個case對中國賣家來說,肯定是好事。
即便可能僅僅是偶然發生的,也會對今后大家應對惡意TRO提供一些指導方法。
但是,現實中有些TRO并不是惡意的,是確確實實存在的侵權行為.
對于這類case,大家還是要多多學習防侵權技術,不要在源頭上給對方以可乘之機。
全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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