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郭奕
景德鎮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將于1月9日上午在景德鎮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1月8日,極目新聞記者從被害人親屬處得知,一審檢方當庭提供的筆錄信息顯示,肇事車駕車男子廖某某稱,撞車前他和女性朋友孫某某因“鸚鵡何時開始學舌”問題發生爭吵,他認為鸚鵡是五六千年前學舌的,孫某某認為鸚鵡學舌時間更晚,兩人斗嘴后陷入沉默,廖在筆錄中稱,他生悶氣,認為對方在抬杠。
當天堵車,等了好幾趟紅綠燈,等到下一個綠燈亮起時,廖某某踩下100%電門,加速至時速超過80公里。據檢方當庭提供孫某某筆錄內容顯示,意識到對方加速過快后,她驚呼并勸阻對方:“我錯了,前面有人,慢點慢點”,但廖某某在短暫松開油門后,不知什么原因再次加速,車速飆升至129公里/時,兩秒后,撞上正在過馬路的一家三口。
此前,兩人曾鬧過分手。孫某某在筆錄內容中稱,在談戀愛之前廖某某“是一個很善解人意的人”,但談戀愛之后顯露出“大男子主義”的一面,她因受不了而與對方分手,廖某某多次上門求復合。
事發當天,廖某某還吐槽在南昌美容醫院的銷售工作工資太低,國慶節后要辭職,稱“勞動和報酬不匹配”,覺得單位虧欠了他。
起訴書顯示,廖某某大專沒有畢業,事發時年僅20歲,職業為銷售,租住在南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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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瞬間(受訪者供圖)
極目新聞記者獲取的起訴書顯示,經依法審查查明:2024年10月2日18時30分許,被告人廖某某(經鑒定,排除酒駕毒駕嫌疑)駕駛特斯拉model3小型轎車出發前往吃飯途中,沿昌江大道由東向西行駛至梨樹園紅綠燈路口,在等待紅綠燈時,與同車朋友孫某某發生口角,導致心情憤懣,情緒不佳。
18時42分許綠燈亮起后,廖某某隨即猛踩油門加速(加速踏板位置百分比達100%),連續加速14秒后車輛速度飆升至約129km/h(該路段限速40km/h)。此過程中,孫某某感到害怕,勸說其開慢點,廖某某仍不聽勸說,繼續加速(加速踏板位置百分比由100%短暫降低到89.2%后又增加至100%),廖某某駕駛車輛嚴重超速行駛至昌江大道梨樹園紅綠燈東側停止線由東向西371米處,遇由北向南過馬路的一家三口。由于車速過快,廖某某已無法駕駛車輛進行有效避讓,導致車輛與三人發生碰撞,造成嬰兒當場死亡,兩名大人經搶救無效死亡。經鑒定,廖駕駛車輛碰撞前速度約為129km/h。案發后,廖某某撥打了報警電話和急救電話,并在現場等候。
景德鎮市檢察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訴廖某某,該案于2025年4月15日在景德鎮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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