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二年四月十二日上午,廣西容縣法院宣判結束。黃茂才走出廳堂,略顯佝僂,卻攥著那張薄薄的“無罪裁定書”,手背上青筋暴起。圍觀的鄉親擠上來打量他,十幾年前他們還在公判會場高喊過“處決黃茂才”。這反差,像春雷擊在村口的老榕樹,炸裂又醒目。
在等候家屬的間隙,黃茂才低聲念叨:“江姐,我沒給你丟人。”旁人沒聽清,他自己卻聽得真切。時間仿佛被扭回三十一年前——
一九五一年二月二日,北風刮得人睜不開眼。黃茂才剛在教室里教完拼音,就被幾名公安帶走。鄉親議論紛紛:昔日看守變鬼子頭?他一句話也說不清,審訊室的燈光亮到刺眼,“你是參與屠殺的特務,對不對?”“不是!”“認不認?”皮帶噼啪作響,他終究頂不住,含糊應了聲“是”。一句違心的“是”,把他推向死刑的邊緣。
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日,田徑場改成了公判會。烈日直烤,鐵絲勒腕。行刑令宣讀前,黃茂才猛然仰頭,撕聲喊:“我被冤枉!江竹筠同志當年策反過我,我給她送過三十多封密信!”臺下一片嘩然。執行人員交換眼色,按下行刑令,改押勞改隊。調查由此啟動,一線生機瞬間出現。
可若時間再往前撥,會見到另一個截然不同的黃茂才。二十歲不到,他跟隨四川軍閥劉重威當文書,因字寫得端正,很快轉到重慶西南長官公署二處,被派往渣滓洞當看守。那是民國三十六年,陰暗潮濕的牢房里,關著江竹筠、曾紫霞、陳然、劉國志等人。年輕的看守與囚中學子交談日久,漸生敬意。“小黃,社會黑暗,我們要推翻舊制度。”夜里換班時,江姐壓低聲音留下一張紙條。毛線衣、簡報、字條,從那天起,都要靠他傳遞。
一九四八年至一九四九年,東北平津落入解放軍囊中,渣滓洞里卻仍聽得鐐聲鏗鏘。黃茂才把《大公報》偷偷帶進牢房,紅色捷報一條條傳開,犯人群情振奮。正月里,他還在巡夜空隙幫著組織了一場小型聯歡,短短一小時,卻點燃希望。
變故來得猝不及防。四九年十一月,家信傳來母病危重,他請假回鄉。江姐遞給他一件藍毛衣,輕聲交代:“早去早回,照顧好家人。”不料他離去第三天,保密局啟動大屠殺。江姐等二十九位同志血灑歌樂山。再回牢門,黃茂才從同事口中得知噩耗,雙腿發軟,只覺天塌地陷。
幾日后,他被“資遣”。臨別時,胡其芬偷偷塞給他一封給黨組織的報告。信被卷進鞋墊。黃茂才頂著恐懼,把密件交出,又“蒸發”在解放前夕的山城人海。重慶解放,他卻因身份敏感,婉拒組織收留,悄悄返回廣西小村。
本想種田度日,可兩年后,鐵門哐當鎖上,他成了“漏網特務”。酷刑、逼供、假口供……從死刑到無期,再到十五年,他在泥濘中度日。支撐他的,只剩腦海里江姐的笑容。妻子扛起生計,每月探監,遞進一籃紅薯干,轉身就抹淚。獄友悄悄叫她“活菩薩”。
一九六四年,他獲減刑出獄,只能在家鄉活動。找工作難,戶口尷尬,但活著就是希望。改革的春風到來,他再燃念頭:得去重慶自證。通信多次無果,直到一九八一年五月,一封落款“重慶歌樂山烈士陵園”的公函飄到手上。館長盧光寫道:檔案中有你的名字,請速來核實。
黃茂才連夜趕路。烈士陵園青松繞道,碑林肅穆。盧光遞給他厚厚一摞材料,上面是曾紫霞、胡其芬等人的證詞——“黃茂才同志,于渣滓洞任看守期間,協助革命者傳遞信息、掩護同志,立下大功,應視為革命群眾。”字字千鈞。
接下來的事,順理成章。四川、廣西兩省的調查組對口查證,舊案翻卷。半年后,改正判決書下達,所有反革命罪名撤銷,附加一句評價:“此人對黨對人民有功。”縣里很快聘他為政協委員,補發工資,安排醫藥。那年,他已近花甲,卻像少年般精神煥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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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人問他為何不追究曾經的苦難,他擺擺手:“活著,就是最大的勝利。”每到十一月二十七日,他總要坐上慢車北去重慶。歌樂山風大,他脫帽,向江姐墓前三鞠躬,“報告組織,小黃回來了。”
晚年書桌上,那件藍毛衣被他細心疊好,旁邊壓著一枚政協胸牌。偶爾有學生拜訪,他會從抽屜取出當年的《示兒信》復制件,拍拍信紙:“信,是我送的。那晚,江姐說‘革命終有回響’。她沒說錯。”
黃茂才的一生,在暗處燃燒,也在光里終結。險上刑場,三十年波折,終換得沉冤昭雪。這段經歷,像一截火把,提醒來者:真相或許會遲到,但終究有人扛著火光,穿過長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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