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刷到尹錫悅可能吃槍子兒的新聞,我直接清醒了——這位前總統去年12月搞戒嚴令,把坦克車開到國會門口,現在叛國罪帽子扣死,李在明放話“絕不赦免”,韓國保守派連夜割席,死刑雖然二十年沒真開過刀,但民意六成喊殺,法院真判了就是建國頭一回。
他到底干了啥?簡單說,想靠軍隊改選舉規則,把在野黨打包踢出國會,文件草稿都蓋好了總統府章,結果特種兵翻墻進議政堂被監控拍得清清楚楚。現在卷宗里夾著那張蓋紅章的A4紙,檢察官說這就是“內亂首謀”鐵證,按法條可處絞刑或槍決。尹錫悅這邊還在辯“只是預防性戒嚴”,可當晚指揮錄音曝光,他原話是“把議員拖出來,不簽字就別想回家”,語氣跟催外賣一樣順口,陪審團聽完臉都綠了。
李在明最絕的是把“不赦”寫進競選公約,擺明車馬:上臺第一天就簽拒赦令。保守派原本想丟車保帥,一看這架勢,趕緊把尹錫悅從黨群發出去,連合照都裁掉,生怕選情被血濺。現在支持他的只剩路邊攤大爺,理由很樸素——“總統想多坐幾年牢也正常,但別連累我們投票。”
死刑部分更尷尬。韓國最后一次執行是1997年,之后27年零動手,但法律條文原封不動,法院照判,總統不簽,犯人就卡在拘留所養老。尹錫悅要是真判死刑,等于給下屆總統送了個燙手山芋:簽,打破兩代人廢死默契;不簽,天天被輿論罵慫。李在明現在天天被問“你簽不簽”,他打太極:讓司法部研究民意,翻譯成人話就是——先當選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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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這案子根本不是法律問題,是韓國政治的“一鍵格式化”按鈕。判死,等于告訴后來者“動軍隊就償命”;不判,以后每屆敗選都敢喊“戒嚴救國”。尹錫悅把路走絕,順帶把保守派架在火上烤,更把死刑從冷宮拉回聚光燈。至于他個人結局,最可能不是槍響,而是每天盯著天花板等簽字,活成一塊活招牌——提醒下任總統:想玩硬的,先想想牢飯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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