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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鋒
安徽陳女士反映的在三亞打車前往司機推薦的海鮮店就餐時存在價格過高的問題,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三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查處后已有初步結果: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許可的司機石某,擬被處“1.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同時,市場監管部門對涉事海鮮店涉嫌商業賄賂違法行為予以立案調查”。
這一處罰結果,或許早在人們的預料之中。因為,此前一段時間,但凡有網友反映被宰,當地相關部門第一時間都會給予涉事者依法嚴處。但由此也產生一個問題,那就是,明知自己所犯錯誤被公開反映即會被相關部門依法嚴處,但為何還有人冒險而為?
應該說,石某未取得巡游出租車經營許可,從事拉客服務,依法當罰,但網友在被石某拉到的海鮮店就餐,“點了4道海鮮,價格為1868元,加上兩個椰子”,共計1930元”,而且,在“點菜時,服務員強調‘整個三亞都是這個價格’”,也就是被宰,與石某有一定的干系,但也不能把責任完全歸到石某一個司機身上。
從網友反映的情況看,石某拉網友到某海鮮店,是以“下班回家,拉客人掙點油錢,去哪兒都只要15元車費”誘導網友坐上他的車。但司機中途更改目的地,以網友“選的海鮮店不新鮮,本地人吃海鮮都去友誼街”為由,將網友拉到某海鮮店,至少說明,石某如此而為,很有可能不是第一次,而是熟門熟路。否則,石某怎么會變著花樣將網友拉到高價宰客的海鮮店呢?
由上述可以推測,這家高價宰客的海鮮店,和當地司機串通將游客拉到其店內消費,已經不止一次,而且,高價宰客的海鮮店,或許也不止這一家。
據媒體報道,“一家被吐槽避雷的海鮮店在餐飲平臺呈現的29個評論中,有22個打了低分,低分評論的內容主要為:本地的司機與店家有合作,消費者大多是被本地的摩托車、三輪車或出租車司機忽悠拉到店里消費”“海鮮單價高昂,分量少”“只要點海鮮,沒有600元至1000元出不了門”,就能足以證明。
由此不能不讓人產生這樣的疑問,如此被游客多次公開評價宰客的海鮮店,為何能夠長期存在,當地的監管部門就沒有耳聞?或者是雖有風聞,但沒有網友公開投訴,就視而不見,坐而不管?
青鋒注意到,有媒體報道披露,“三亞市市場監管局2025年12月微信公眾號推文”,稱“近段時間以來,市市場監管局推動出臺《三亞市第一市場及周邊海鮮消費領域拉客行為整治工作方案》”,有效改善“拉客”“吃回扣”等問題,但為何司機石某和高價宰客的這家海鮮店,仍敢頂風作案?
因為沒有更多的信息判定問題出在哪里,不能輕易發表看法。但由三亞發生的這起海鮮店高價宰客的問題,青鋒想向有關部門建議,除了對現實門店經營情況予以監督外,是否成立一個專門的部門,對店家在網絡平臺上顧客的評價也予高度關注,發現有店家負面評價較多的,第一時間要聯系發表評論的顧客調查核實,并以調查核實的情況,第一時間對負面評價較多的店家依法予以處罰。
而要徹底杜絕“拉客”“吃回扣”現象的發生,是否應該將拉客司機和高價宰客的店家一起查處,并建立黑名單制度,將“拉客”“吃回扣”的司機和店家一并拉人黑名單,讓其終生不能從事各自的行業,或許能還大家一個健康、安全的消費市場。
還有就是,對于高價宰客的店家,豈能只僅“以涉嫌商業賄賂違法立案調查”,而不查其是否涉嫌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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