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9日上午,備受社會關注的景德鎮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將在景德鎮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
檢方在一審時當庭提供的筆錄信息顯示
廖某某和女性朋友
因“鸚鵡何時開始學舌”發生爭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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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筆錄信息
被害人母親:等紅綠燈的時候兩個人因為鸚鵡學舌是何時開始討論,一個說是大概四千年,一個又說六千年,廖某某當時就吼了他的女(性)朋友,他女(性)朋友沒理他,就到手機上去查。這個時候綠燈就亮了,廖某某就踩下100%電門,他(女性朋友)就嚇著了,就哀求他 說‘老公,我錯了’,廖某某就松了一點,然后又把電門踩到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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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母親
起訴書顯示廖某某大專沒有畢業
事發時年僅20歲 職業為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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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內容截圖
案發當天其與同車朋友孫某某
發生口角導致心情憤懣 情緒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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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現場
他駕駛車輛撞上了正在過馬路的一家三口
車輛碰撞前速度約為129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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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載監控畫面
案發后廖某某撥打了
報警電話和急救電話并在現場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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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三口被撞身亡
檢方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訴廖某某
該案在一審后歷經三次延期將在1月9日迎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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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庭通知書
記者 左姣 王筱億
此前報道:
江西景德鎮“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持續引發關注。4月4日,逝者家屬胡女士告訴大河報《看見》記者,她收到景德鎮中級人民法院的通知,該案將于本月14日或15日開庭審理。今天清明節她和家人來祭奠兒子、兒媳和孫子,在墓前把這個消息告訴了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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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女士的兒子兒媳
2024年10月2日傍晚,在江西省景德鎮市昌江大道上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胡女士的兒子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江西景德鎮警方曾發布的通報中提到,經勘察、檢驗鑒定,涉事司機廖某某排除酒駕毒駕嫌疑,負事故全部責任。10月3日,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后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檢察院批準逮捕。
胡女士此前曾向《看見》記者表示,根據警方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事發時肇事車輛的行駛速度為128.9千米/小時,且該肇事司機被判定負全責,排除酒駕、毒駕。而肇事司機為何在居民區以如此快的速度駕駛車輛?胡女士及家人從交警部門獲得的解釋是:該司機因與女朋友吵架,以開快車泄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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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時胡女士兒子一家三口過馬路畫面
4日上午,清明節當天,《看見》記者聯系胡女士時,她表示自己正在為兒孫掃墓。
胡女士稱,這場事故帶走了她的兒子、兒媳和不滿周歲的孫子,一夜之間她和丈夫失去了后代,成為了失獨老人。
“世上最痛苦的事被我們老兩口碰到了,哪里有我們60多歲的人給兒子孫子掃墓的呢?此時此刻我們的心情是怎樣的肝腸寸斷?”
胡女士告訴《看見》記者,今天她在兒孫的墓前,向孩子們訴說了對他們的無比思念,以及將開庭的消息告訴了他們,她相信政府、相信法律、相信正義總會到來。
北京康達(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姚坤曾針對此事分析稱,如果肇事司機在市區內嚴重超速行駛,發生交通事故致三人死亡,其行為就會涉嫌犯罪,將面臨刑事處罰。具體應定何罪,還要看事發時司機的主觀心態、有待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如果交警部門認定其對事故承擔全部責任,則其行為將涉嫌交通肇事罪,且屬于情節特別惡劣之情形,將面臨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司機在鬧市區開斗氣車的情形屬實,其行為也會危害社會公眾的安全,可能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備受關注的江西景德鎮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4月15日上午在景德鎮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引發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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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前受害人母親胡女士懷抱兒孫一家三口合影
庭審開始前,受害人母親胡女士懷抱兒孫一家三口合影,情緒激動。她表示,受害方共有10名家屬參與庭審,希望法院判處被告人廖某某死刑、立即執行,為兒孫討回公道。肇事方家屬和其代理律師暫未公開發聲。本案將擇期宣判。
事故發生在2024年10月2日傍晚6點42分。時年20歲的廖某某正駕車行駛在限速40公里小時的市區路段。在等待紅綠燈時,廖某某與當時的女友在車內發生爭吵。因心情憤懣而情緒失控,廖某某突然猛踩油門。在短短幾秒鐘之內,車速被迅速提升到129公里/小時,導致正在過馬路的胡先生一家三口來不及躲避,遭遇強烈撞擊。其中,年僅11個月大的嬰兒當場殞命,時年30歲的夫婦則分別在120救護車趕到現場后和送醫后不治身亡。
事故發生第二天,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警方經勘察、檢驗鑒定,認定廖某某排除酒駕毒駕嫌疑,對事故負全部責任。而后,檢察院以廖某某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準將其逮捕。起訴書顯示,廖某某當時連續兩次將電動汽車的加速踏板即電門踩至100%狀態,直到撞擊發生前一刻,才剎車打方向。
另據多份司法鑒定意見書顯示,涉事小型轎車事發時速度約為128.96km/h,其車輛轉向系、制動系、行駛系及前照燈事故前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相關要求,即顯示均正常。
記者調查發現,肇事司機廖某某為初中輟學,16歲左右開始工作,肇事車輛是一輛二手特斯拉,事發時剛買到手5天,而廖某某實際駕駛這輛車的時間不足兩天。事發后,廖某某父親曾提出80萬元的賠償方案,并辯稱,廖某某在撞人之前打了方向盤,也踩了剎車,所以并不是有意殺害別人。出于這一考慮,被告人辯護律師也將從涉嫌交通肇事罪的角度,來進行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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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女士擺出來的一家三口遺物
庭審前一天,受害人母親胡女士告訴記者,事故發生后,兒媳家的老人受不了打擊而不幸離世,她自己和老伴也患上了"創傷后應激性障礙"、"重度抑郁"。兩人每天度日如年,靠安眠藥入睡,每天只能睡一兩個小時。一睜眼,就能看到孩子們曾經鮮活的面孔。每次進到孩子們生前入住的婚房,看到他們的合影,都忍不住心痛。
胡女士還表示,自己從目擊者處了解到,車輛撞擊瞬間,兒媳下意識抱住了孩子,試圖以自己單薄的血肉之軀阻擋車輛的撞擊。殯儀館的細節更令人心碎,入殮師為孩子整理遺容,整整用了4個小時。但事發至今,肇事方從未說過道歉的話。而面對肇事方賠償80萬的提議,他們態度堅決:不要錢,只求法律嚴懲。
記者注意到,警方在最初作出刑事拘留決定時,廖某某的罪名是交通肇事罪;而等到檢方在批捕的時候,廖某某的罪名變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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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審理該案的景德鎮市中級人民法院
華東政法大學刑法學教授沈亮表示,究竟以哪一種罪名來對廖某某定罪,將成為本次庭審的關鍵。這兩種罪名的一個主要差別在于,犯罪嫌疑人"主觀故意"的不同。其中,交通肇事罪的主觀要件是:"過失致人死亡";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觀要件是,"放任或者追求對不特定的生命安全造成傷害"。從公開信息來看,廖某某行駛的路段限速40公里/小時,傍晚6點多又是人流車流通行密度較大的時候,他卻不顧女友“慢一點”的提醒而兩次加速,最終釀成慘劇。從這個角度來看,檢方有理由得出廖某某存在“主觀故意”的判斷。
沈亮同時表示,定罪直接關系到量刑。我國《刑法》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特別惡劣情節的,最高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罰更重,致人重傷、死亡的,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乃至死刑。本案造成了三個人的死亡,并且造成了重大的社會影響,可以說,犯罪情節是比較嚴重的,但是是否據此認定廖某某“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特別巨大”、并因此判處廖某某死刑,還需要法庭來進行更加審慎的考量。
沈亮認為,本案中,從警方定性的“交通肇事罪”到檢方定性的“危害公共安全罪”,這一變更,體現了司法機關的審慎和嚴謹。我們完全可以相信,司法機關一定會在尊重法律的基礎上做出公平公正的判決。對于普通人來說,如何讓類似的悲劇不再發生,更加值得思考。事實上,本案也給"路怒"司機敲響了一記警鐘。相信有不少司機或多或少都有過"路怒"的情緒。當所有的注意力都給了憤怒情緒,駕駛安全也就完全得不到保障。而這幾秒種的"情緒上頭",就可能威脅到自己、他人的生命和公共安全。所以也希望廣大司機朋友能引以為戒,千萬別讓沖動的情緒,"搶走"了車輛和人生的方向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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