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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網絡消息,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推進移風易俗規范白事活動倡導性標準和約束性指標》中提出,黨員干部要帶頭實行遺體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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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法律和黨的政策一貫尊重少數民族保持或改革自己風俗習慣的自由,這是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和諧的基礎。然而,“尊重”并不意味著“固化”。
隨著社會的進步和時代的發展,特別是在保護耕地紅線、守護綠水青山、減輕群眾負擔等方面的需求日益迫切的情況下,如何在尊重傳統的基礎上推動文明進步成為了一個新的課題。
對于依法可以土葬的少數民族黨員干部而言,帶頭選擇火葬不僅是政策要求,更是展示新時代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的具體體現。這不僅是對國家殯葬改革政策的支持,更是對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良好示范。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明確規定,共產黨員不得信仰宗教,這是黨的政治紀律的基本要求。作為無神論者和共產主義事業的先鋒戰士,黨員必須始終堅定馬克思主義信仰,堅守唯物主義世界觀,堅決與宗教信仰劃清界限。
在此背景下,黨員干部不應以宗教信仰影響下的所謂“習俗”為借口,抗拒火葬。相反,他們應積極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帶頭響應國家號召,選擇符合時代潮流的綠色、文明、節儉的殯葬方式。
這種行為不僅展現了與時俱進、開放包容的精神風貌,更有助于消除因習俗差異可能產生的隔閡,促進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團結統一。
有新聞報道,常德市白鶴山殯儀館接收了一名回民死者,沒有想到的是喪屬要求對遺體進行火化,而不是按照民族風俗進行土葬。據了解,死者名為黃祖泉,男,78歲,德山經開區永豐社區居民,喪事簡辦、遺體火化是其生前主動提出,要求家屬在其過世后實行火化,積極響應國家移風易俗的號召。
這一案例生動表明,即便在普通回族群眾中,也已涌現出自覺摒棄陳規、擁抱文明新風的先進意識。連一位年逾古稀的普通居民都能以理性與擔當作出如此選擇,身為先鋒模范的黨員干部,更應走在前列、作出表率,以更高站位、更強自覺引領殯葬改革新風尚。
選擇火葬及相關生態安葬方式的家庭,不僅可以享受基本服務費用減免,還能獲得一次性獎勵金。
《青海省生態惠民殯葬實施辦法》規定,對選擇不保留骨灰或遺體、認領“生命樹”、壁葬、花壇葬、草坪葬、樹葬等生態安葬方式安葬的,給予1500元/具至3000元/具不等的一次性獎勵。
這些實實在在的政策紅利不僅能為家庭減輕經濟負擔,更能用具體的“省錢賬”、“省心賬”去說服和帶動身邊群眾,讓大家從繁重的“人情債”和“喪葬債”中解脫出來,將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發展生產、改善生活上來。
某些依法可以土葬的少數民族黨員干部不僅是民族習俗的傳承者,更是時代新風的引領者,是黨和國家政策的堅定擁護者。
他們帶頭火葬的行為將極大地增強少數民族群眾與其他民族群眾之間的互信,提升黨員干部在群眾中的威信和號召力,為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增添新的光彩。
我們誠摯呼吁,依法享有土葬政策的少數民族黨員干部主動站出來,以高度的政治自覺和時代擔當,率先垂范踐行火葬或節地生態安葬。
這不僅是對國家殯葬改革政策的堅定支持,更是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引領社會文明新風的生動體現。(作者:神奇的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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