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旗鼓,再啟新程,1月8日,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披露董事會決議和組織架構優化事宜。
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發出關于召開公司第十二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的通知,會議于2026年1月8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審議通過《公司董事、高管人員薪酬管理制度》、《關于優化公司組織架構的議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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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重整計劃已執行完畢。根據《公司章程》《重整計劃》及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公司不再設監事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監事會職權由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行使;并對內部組織架構進行了調整和優化,以進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運營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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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此,在夯實原有管控模式的基礎上,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和未來戰略發展規劃,公司新設城市更新事業部、資產管理事業部、開發管理事業部、產商管理事業部、數字科技事業部等。
本次組織架構的優化將有利于增強公司風險控制能力,提升戰略執行能力和效果,預計對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產生積極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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