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在信用中國(廣東·東莞)通報稱,河源于曉峰工程機械租賃有限公司在東莞萬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被罰2萬元。據了解,從2025年11月1日起,東莞全市范圍內全面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
在萬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被罰2萬元
通報稱,2025年11月20日,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在萬江街道大汾社區大新路12號廣東勝洋建設有限公司東莞萬江分公司承建的巨力集團全球總部與高端智造中心項目檢查及調查發現,河源于曉峰工程機械租賃有限公司的一臺履帶式液壓挖掘機正在使用。
東莞市生態環境局監控中心委托廣東莞投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該履帶式液壓挖掘機進行尾氣排放檢測。根據2025年11月24日廣東莞投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非道路柴油移動機械排氣煙度檢測報告》顯示,上述履帶式液壓挖掘機的林格曼煙度和排氣的光吸收系數測量均不合格。
《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八十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等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責令改正,處兩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工整治。”為此,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對河源于曉峰工程機械租賃有限公司處以2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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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信息顯示,河源于曉峰工程機械租賃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位于廣東省河源市,是一家以從事租賃業務為主的企業。
1月9日,南都記者撥打了該公司在天眼查顯示的電話。接電話的男子稱,上述被罰的履帶式液壓挖掘機買的是二手,使用時間并不長;目前已將其處理掉了,不再使用。“當時不知道東莞有這個政策,要是知道的話就不會去了。”該男子稱,以后會吸取教訓,保證類似的事件不再發生。
東莞全面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
南都記者了解到,為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堅決打好藍天保衛戰,減少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物排放,2025年10月底,《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重新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印發,明確將全市行政區域劃定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以下簡稱“低排區”)。新規于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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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洪梅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圖源:東莞生態環境
《通告》對“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作出清晰界定,具體包括:使用過程中排放黑煙等可視污染物、排氣煙度超過《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排氣煙度限值及測量方法》(GB36886-2018)規定Ⅲ類限值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或國一及以下排放標準的工程機械(含按非道路排放標準生產的非道路用車)。根據規定,“低排區”(即東莞全市范圍)內全面禁止使用此類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
考慮到應急保障等特殊需求,《通告》明確了豁免情形,軍用、警用、消防、救護以及應急搶險工程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不受此次禁限規定約束,確保城市應急救援與重大搶險工作順利開展。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 田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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