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8月26日,漢城地方法院(今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以軍事叛亂罪、內亂罪、貪污受賄罪等,判處全斗煥死刑。
30年來,同一家法院的同一個法庭(417號法庭),一位又一位韓國總統在此受審,全斗煥、盧泰愚、李明博、樸槿惠,尹錫悅已經是第五位在該法庭出庭的前總統了,也很有可能是第二位在此被判處死刑的前總統。
![]()
1月9日上午9點20分,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25庭(庭長池貴淵法官)對前總統尹錫悅(被控為叛亂領導人)及包括前國防部長金龍顯在內的七名高級軍警官員(被控參與叛亂)一案舉行了最終庭審。
此次最終庭審將包括特別檢察官的最終意見和量刑建議、辯方的結案陳詞以及被告的最后陳述。
根據韓國《刑法》,內亂罪領導者僅有三種法定刑罰:死刑、無期徒刑或無期監禁。
無期徒刑和無期監禁的區別是,無期徒刑要強制勞動,無期監禁不用強制勞動。
理論上無期徒刑較重,但實際上,幾乎所有無期監禁的罪犯都會因為太無聊主動要求參加勞動,所以區別又沒那么大。
所以最大的關注點其實還是“死刑還是無期”。
![]()
此前,有聲音表示死刑判決過重。
與尹錫悅及其妻子關系密切的律師徐正旭就表示:“在我看來,死刑判決過重。當年全斗煥總統執政時期,是因為發生了流血事件和天文數字般的賄賂。但尹錫悅僅用了兩個小時就解除了戒*,也沒有發生流血事件或不幸事件,總統本人甚至沒有收受哪怕一分錢的賄賂。因此,他認為死刑判決有些過重。”
另一方面,也有人反駁說,不應以同樣的標準來評判軍政府統治時期的叛亂與民主化后發生的叛亂。
事實上,去年11月26日,特別檢察官趙恩錫在要求判處前總理韓德洙15年有期徒刑的時候,就表示:“這一行為對國家聲譽的損害比45年前的叛亂更為嚴重,給人民造成了深重的損失。”
![]()
而且他也強調前總統尹錫悅沒有表現出任何悔意,反而將責任推卸給下屬,這也被認為是“依法判處最高刑罰”的因素之一。
按此邏輯他很大概率是要對尹錫悅求刑死刑的(如果最終沒求刑死刑,我會很驚訝)。
共同民主黨黨首鄭清來甚至直接在社媒上表示,“和全斗煥一樣,我相信尹錫悅會被判處死刑。”
![]()
那尹錫悅什么表現?
他在庭上睡著了……
因為僅僅“配角”金龍顯的辯護團隊對文件證據的審查就持續了近五個小時,有點像“冗長辯論”(一種法律上的阻撓立法程序的行為)。
坐在被告席上的前總統尹錫悅多次被發現打瞌睡,頭埋在衣領里。他的一些支持者,包括他的律師和旁聽席上的觀眾,也低著頭睡著了。
金龍顯方完成文件證據審查后,其余六名被告,每人都將分別接受約一小時的文件證據審查。而尹錫悅方則表示,他們將最后進行證據審查,“預計耗時約八小時”。照此速度,庭審絕對要持續到午夜后了。
![]()
而特檢在宣布對前總統尹錫悅和其他七名被告的量刑建議前,也會用大約兩小時的時間發表最終意見。
所以這肯定是一場持久戰,尹錫悅睡著養精蓄銳也沒什么好奇怪的。
而且他早就豁出去了,對他來說死刑真沒什么好怕的。
當年全斗煥第一次審判中被判處死刑,但在第二次審判中就被改判為無期徒刑,最高法院維持了這一判決。
接下來很快他就被總統金泳三在征得候任總統金大中同意后赦免了,以期團結韓國各界共同應對亞洲金融危機。
全斗煥滿打滿算也就坐了2年牢,還一直活到了2021年,死于自宅,享壽90歲。
而且即便尹錫悅真的被判“死刑”,韓國也快30年沒執行過死刑了,在他的視角,怎么判都是等特赦,又有什么區別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