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1 月 9 日,河南某地路邊發生一起 “拉車門” 式可疑事件,一名騎自行車的女子發現一輛未鎖門的白色小車后,公然拉開車門進入車內翻找財物,因未發現有價值物品悻悻離開,即便視頻拍攝者大聲呼喊 “小偷”,該女子仍毫無顧忌、神態惘然。
事件還原:未鎖車門成漏洞,女子公然翻找
據現場視頻顯示,涉事白色小車停靠在路邊公共區域,車主離開時未鎖閉車門,給了他人可乘之機。當日,一名疑似中年女性的騎行者路過時,隨手拉拽車門發現未鎖后,立即停穩自行車,俯身進入車內快速翻找。
女子在駕駛座、副駕駛儲物格及后座等處逐一查看,動作迅速且目標明確,顯然是在搜尋現金、手機等貴重物品。全程持續約 1 分鐘,因車內未存放值錢財物,女子未獲取任何收益,隨后淡定下車騎車離開。期間,視頻拍攝者發現其可疑行為后,在遠處大聲呼喊 “小偷” 示警,但該女子未作任何回應,神態坦然地騎車離去,毫無畏懼之意。
警方提醒:歲末年初 “拉車門” 盜竊高發,鎖車務必雙重確認
該事件雖未造成財物損失,但暴露了車主安全防范意識的薄弱,也反映出 “拉車門” 式盜竊的高發隱患。多地警方近期已發布預警,歲末年初親友聚會頻繁,車主下車時易因匆忙疏忽鎖車,或過度依賴自動落鎖功能,給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此類未經允許進入他人車輛翻找財物的行為,若竊取財物價值達到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將構成盜竊罪,面臨刑事處罰;即便未盜得財物,其行為也已涉嫌違法,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警方鄭重提醒廣大車主:
- 停車后務必手動拉拽車門確認鎖閉,切勿依賴自動落鎖功能,同時檢查車窗是否完全關閉;
- 切勿將現金、手機、首飾、煙酒等貴重物品留在車內,避免誘發盜竊行為;
- 優先選擇有人看管、監控全覆蓋的正規停車場停放車輛,降低被盜風險;
- 發現此類可疑行為時,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時報警,留存現場視頻等證據。
目前,暫未獲悉車主是否已報警,相關部門是否介入調查仍不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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