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魯金罰決字〔2025〕158-159號)顯示,青島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違規發放流動資金貸款承接本行不良貸款,該支行被罰款30萬元,時任青島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副行長李水青被罰款5萬元。
以新貸款承接不良貸款,往往通過更大金額的貸款資金來維持原不良貸款的付息。這種自欺欺人的操作下,報表好看了,但風險敞口增加了。這與“時間換空間”的貸款重組是背道而馳的,貸款重組至少不應增加風險敞口。
從該筆處罰僅局限于支行副行長來看,這應該是一筆零售貸款,金額不大,在支行權限內就操作了。但從風險文化及內部管控角度,這種行為實際上非常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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