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大家好!今天小界來和大家聊聊關于美國和格陵蘭島的糾葛!不少人疑惑,格陵蘭作為擁有獨立傾向的自治區,美國為何能輕松將其納入掌控?其實答案藏在一份特殊條約與格陵蘭的歷史宿命里。
委內瑞拉議題落幕之后,格陵蘭成為國際博弈的新焦點,而主流認知中“美國掌控格陵蘭難度極大”的判斷,或許從一開始就錯了。今天我們就層層拆解:美國究竟靠什么輕松拿捏格陵蘭?所謂的“自由聯系條約”又藏著怎樣的貓膩?
![]()
![]()
要理解美國的操作邏輯,首先得摸清格陵蘭的基本盤。這個位于北大西洋與北冰洋之間的島嶼,面積高達216.6萬平方公里,東臨加拿大、西接冰島;
絕大部分領土都處在北極圈之內,常年被冰封覆蓋,是典型的地廣人稀之地,常住人口不足6萬人,還不及中國一個普通鄉鎮的規模。
![]()
從政治屬性來看,格陵蘭的身份十分特殊:它擁有自己的憲法,能自主選舉總理,但名義上仍受丹麥政府管轄,國家元首是丹麥國王弗雷德里克十四世,丹麥還會派遣高級專員常駐格陵蘭,象征主權歸屬。
這種“半獨立”狀態,源于2008年的公投結果,格陵蘭由此成為內政獨立的自治區,形成丹麥框架下的“一國兩制”模式,外交、國防與財政事務則由丹麥全權代理。
![]()
經濟上,格陵蘭的人均GDP高達102000元,處于全球高位水平,但這并不影響其獨立訴求。在歐盟身份上,格陵蘭也曾有過“進出”經歷:1973年隨丹麥加入歐洲共同體,1982年通過公投簽訂《格陵蘭條約》退出歐盟;
如今僅屬于歐盟特別領域,而非正式成員國。值得注意的是,格陵蘭公民同時具備丹麥公民身份,因此也自動擁有歐盟公民資格;
再加上丹麥是北約成員國,格陵蘭也被納入北約保護范圍,這為美國后續的軍事介入埋下了伏筆。更關鍵的是,2025年格陵蘭選舉中,原住民因努伊特人共同體勝出,而當地多數政黨本就支持獨立,這讓格陵蘭的獨立進程正式提速,也恰好給了美國可乘之機。
![]()
![]()
美國要掌控格陵蘭,核心抓手是一份名為“自由聯系條約”的協議。光聽名字,很容易誤以為這是平等的合作條約,但只要拆解其本質就會發現,這其實是美國為控制小國量身定制的“附屬陷阱”。為什么這么說?我們先從條約的名稱翻譯說起。
![]()
就像“Associate professor”會譯作“副教授”而非“聯系教授”一樣,美國刻意的翻譯偏差,本質是為了掩蓋其霸權本質。那么“附屬條約”的核心是什么?簡單來說,就是小國主動將外交、國防甚至部分內政權力,交給大國掌控,形成“宗主國-附屬國”的關系。
這種模式并非美國首創,而是借鑒了近代殖民時期的玩法。最典型的就是清朝時期的中法戰爭:戰前越南是中國的藩屬國,外交、國防均受中國管轄;
![]()
戰后中國放棄對越南的宗主權,越南轉而成為法國的藩屬國,法國還進一步占領柬埔寨、老撾,將三地整合為“法屬印度聯邦”,聯邦內的各國君主均需服從法國皇帝管轄,簽訂的正是“附屬條約”。
二戰后,美國將這一模式“升級改造”,在太平洋群島推行“自由聯系條約”,看似多了“自由”二字,實則是為了規避國際法限制。
![]()
這里的“自由”,特指附屬國擁有“自由退出”的權利,理論上,附屬國可隨時終止與宗主國的關系,恢復完全主權。正是這一設定,讓這些附屬國得以加入聯合國,美國也借此增加了在聯合國的票數。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帛琉:它將國防、外交權力完全交給美國,連與中國臺灣地區建交或斷交,都要聽美國的安排。
而美國要與格陵蘭簽訂的,正是這類“自由聯系條約”,表面上給了格陵蘭“自主選擇權”,實則是要將其變成受自己掌控的附屬國。
![]()
![]()
很多人覺得丹麥會成為美國的阻礙,但事實上,美國的操作早已具備三大關鍵支撐,幾乎沒有懸念。第一個支撐,是早已存在的軍事條約基礎。
丹麥早就與美國簽訂了《格陵蘭防衛協定》,根據這一條約,美軍可在格陵蘭自由設立軍事基地、自由出入,無需提前告知丹麥政府。
![]()
此前美國副總統造訪格陵蘭,丹麥政府事前毫不知情,就是憑借這一條約的授權,這為美國后續的掌控奠定了軍事基礎。
第二個支撐,是格陵蘭的民意基礎。格陵蘭民眾普遍認為丹麥國力有限,無法為其提供足夠的支撐與保障,即便當地有丹麥移民,也難以改變這一認知;對格陵蘭來說,脫離丹麥后投靠美國,既能獲得更多經濟援助,也能借助美國的實力提升國際地位。
![]()
而美國與格陵蘭簽訂“自由聯系條約”,只需通過格陵蘭的公投即可,5.6萬常住人口的投票規模,通過的概率極高。
第三個支撐,是北約的規則漏洞。北約盟約規定,若成員國遭受外部攻擊,其他成員國需聯合對抗,但對于“成員國侵犯另一成員國利益”的情況,卻沒有任何明確的應對機制。
![]()
這意味著,即便美國通過條約掌控格陵蘭,北約內部也無法形成有效的反對力量。北歐的挪威、瑞典僅能口頭呼吁“美國應與丹麥協商”;
卻拿不出實質性的反對措施,丹麥雖宣稱“領土神圣不可售賣”,但面對格陵蘭的獨立訴求和美國的壓力,根本無力阻攔。
![]()
![]()
美國能順利介入,其實也與格陵蘭復雜的歷史歸屬有關,這片土地的歸屬本就充滿爭議,獨立訴求并非憑空出現。最早有北歐移民遷居至此,12世紀時,天主教已在當地建立主教轄區,彼時常住人口約四五千人。
1386年,格陵蘭成為挪威領土,后納入丹麥、瑞典、挪威組成的卡爾馬聯盟管轄;瑞典退出聯盟后,格陵蘭由丹麥與挪威聯合殖民統治,彼時兩國已合并為一個君主國。
![]()
這一狀態持續了500余年,直到15世紀,遷居格陵蘭的北歐人突然消失,推測與當時的氣候驟寒、居民營養不良等因素有關。
1424年之后,北歐政府再未收到過當地移民的任何訊息,此后數百年,也再無北歐人前往定居。19世紀,丹麥將挪威割讓給瑞典,挪威隨后出兵占領格陵蘭,雙方的領土爭議最終訴諸國際法院。
![]()
1933年,國際法院裁定格陵蘭主權歸屬丹麥,這一裁定雖暫時確定了歸屬,但也讓格陵蘭的獨立訴求埋下了種子。梳理完這一歷史脈絡就能明白,格陵蘭的獨立傾向由來已久,美國的介入不過是“順勢而為”。
對美國而言,無需動用武力,只需借助格陵蘭的獨立訴求,再通過一份“自由聯系條約”,就能輕松將其納入掌控;
![]()
對格陵蘭來說,脫離丹麥投靠美國,看似是“自主選擇”,實則是陷入了新的霸權控制。而這一切,不會引發國際社會的強烈抗議;
也不會改變全球格局的基本走向,正如太陽依舊會從東方升起,這既是丹麥的無奈,也是小國在大國博弈中的宿命。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