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子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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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說到周朝宗族關(guān)系以及五世遷宗制度,小宗超過五世就要向諸侯君主請謚命氏,另立族群。那么,命氏規(guī)則是怎么樣的呢?另外姓氏有了,周朝人如何取名呢?下面我們就來談?wù)劇?/p>
一、命氏的方式
命姓作為古代姓氏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指通過君王賜姓或家族立姓的方式建立姓氏標(biāo)識。該制度具有褒獎(jiǎng)功勛、區(qū)別尊卑、確立宗法地位的功能。
《國語·周語下》:“唯有嘉功,以命姓受祀,迄于天下。”記載了大禹有功被賜姒姓,命氏為有夏氏,以及四岳賜姓姜氏,命氏有呂氏的事跡。
在周朝前期,周天子具有絕對權(quán)威,賜姓命氏制度能嚴(yán)格遵守,姓氏并存。到了春秋戰(zhàn)國時(shí)期,周天子式微,諸侯割據(jù),姓氏逐漸走向融合。家族不再遵守五世遷宗制度變更氏號,以氏代姓的現(xiàn)象逐漸明顯。這點(diǎn)從孔子(前551年~前479年)后代全用孔氏作姓,不再變更,可以看出跡象。
君主命氏的方式,在《左傳·隱公八年》:“諸侯以字為氏,因以為族。官有世功,則有官族,邑亦如之。”記載了三種方式,一種是以祖先的字為氏,一種以官職為氏,另一種以封邑為氏。
事實(shí)上命氏方式不僅僅是這幾種,而是很多,據(jù)南宋鄭樵著的《通志·氏族略》總結(jié)了32種命氏(或受氏)的情形。其總結(jié)包含秦漢時(shí)期,我們就周朝簡單羅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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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文“晉侯僰馬”)
1、以國為氏(233姓):比如唐、虞、夏、商、殷等姓氏。
2、以邑為氏(160姓):諸如蔡、尹、蘇、毛、樊等姓氏。
3、以郡國為氏(13姓):如紅、蘄、番、郴、東陽等姓氏。
4、以封為氏(12姓):如裴、閻、陸、郝等姓氏。
5、以地為氏(123姓):如傅、蒙、城、池、涂、嵇等姓氏。
6、以姓為氏(27姓):如姚、媯、姜、任、風(fēng)、姬、嬴、子、羋等姓氏。
7、以字為氏(154姓):如林、家、孔、牛、方、吉、施等姓氏。
8、以名為氏(306姓):如柯、攸、祁、干、禽、玄、伍等姓氏。
9、以次為氏(30姓) :如孟、仲、仲孫、叔、叔孫、第五等姓氏。
10、以族為氏(39姓):如因、領(lǐng)、饑、锜、條、昭等姓氏。
11、以官為氏(129姓):如史、師、司馬、司徒、司空等姓氏。
12、以爵為氏(9姓):皇、王、公、霸、侯等姓氏。
13、以技為氏(14姓):巫、屠、甄、陶、優(yōu)、卜等姓氏。
14、以謚為氏(28姓):莊、嚴(yán)、敬、康、武、穆、繆、文等。
15、以爵系為氏(6姓):王叔、王子、王孫、公子、公孫、士孫。
16、還有以國系為氏,以族系為氏,以名氏為氏,以國爵為氏,以邑系為氏,以官名為氏,以邑謚為氏,以謚氏為氏,以爵謚為氏等等,由于現(xiàn)在不常見,就不羅列了。至于鄭樵總結(jié)的代北復(fù)姓和多字姓氏,見于史冊多為秦漢以后,周朝比較少見,就此略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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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周朝出現(xiàn)“名”和“字”
周朝的宗法制度非常完備,不但姓氏有規(guī)定,而且名字也有規(guī)矩。那就是:“姓”和“氏”并存,“名”和“字”并行制度。
《禮記·檀弓上》:“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死謚,周道也。”幼小時(shí)稱呼其名。二十歲行過冠禮以后,則稱呼其字。五十歲以后只稱呼其排行,或伯或仲,或叔或季。死后稱其溢號。這是周朝的制度。
《禮記·曲禮上》:“男子二十,冠而字。父前,子名;君前,臣名。女子許嫁,笄而字。”
男子到了二十歲,舉行過冠禮,就得敬重他的大名,不好隨便叫喚,因此要另取個(gè)“字”。不過,在父母和國君面前,自己仍需稱名。女子到了訂婚的時(shí)候,要用簪盤起頭發(fā),亦不宜隨便喚名,得另取個(g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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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侯匜及銘文)
三、命名規(guī)則——申繻取名五法六忌
周朝宗法制只是賜姓命氏,對個(gè)人的名字卻沒有過多干涉。但是在日常當(dāng)中,人們遵守一定的規(guī)則,這就是著名的申繻五類命名法?。
《左傳·桓公六年》:公問名于申繻。對曰:
“名有五:有信,有義,有象,有假,有類。以名生為信,以德命為義,以類命為象,取于物為假,取于父為類。不以國,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隱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幣。周人以諱事神,名終將諱之。
故以國則廢名,以官則廢職,以山川則廢主,以畜牲則廢祀,以器幣則廢禮。晉以僖侯廢司徒,宋以武公廢司空,先君獻(xiàn)、武廢二山,是以大物不可以命。”公曰:“是其生也,與吾同物,命之曰同。”
魯桓公六年,其夫人文姜生下長子姬同(后來的魯莊公),起名前詢問博學(xué)的申繻。申繻指出五種原則和六個(gè)忌諱,下面我們略作解釋。
取名五原則:
1、信:指以出生特征命名。唐叔虞,掌紋似“虞”;魯公子友,因手掌中紋生成一“友”字。
2、義?:指以吉祥美好的字義來命名,寄托對德行的期許。比如周文王叫“昌”(昌盛)、武王叫“發(fā)”(奮發(fā),一說發(fā)兵誅暴),都是取其祥瑞之意。
3、象?:以外貌特征取名。如孔子因頭像丘陵而取名“丘”,就是典型例子。
4、假?:指借用萬物名稱來命名。如孔子的兒子伯魚出生,魯昭公派人送來一條大鯉魚,表示祝賀。孔子因此給自己的兒子取名為鯉,字伯魚。再如宋昭公名杵臼。
5、類?:用與父親相關(guān)的字眼為孩子取名?,體現(xiàn)血脈相連的傳承感。比如魯桓公和太子同日出生,就取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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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仲姜盤)
六大禁忌?
1、不以本國名。國名是神圣的?,是周天子賜予的,國名代表根本。倘若用作人名,比如太子,假如死后避諱無法避諱,因?yàn)閲豢蓮U。為何不以本國名?因?yàn)榇呵飼r(shí)期,晉侯周、衛(wèi)侯鄭、陳侯吳、衛(wèi)侯晉之徒,皆以他國為名。以此知不以國者,謂國君之子不得自以本國為名。
2、不以官名。同理,考慮到避諱原則,以官職為名,避諱就得改官職之名。比如晉僖侯名司徒,晉國就廢司徒一職,改稱中軍。宋武公名司空,宋國就廢司空一職,改稱司城。這不是常例,通常要避免,以免引起官職混亂。
3、不以山川名。同理,以山川為名就得改山川之名。比如魯獻(xiàn)公名具,魯武公名敖,就改以所在地給山命名。這同樣不可引以為常。
4、不以隱疾名。主要原因是不吉利,要避晦氣。
5、不以畜牲名。不用被用來祭祀的畜牲名為名,否則這種畜牲就不能用來祭祀了。畜牲指六畜,《爾雅·釋畜》于馬、牛、羊、豕、狗、雞之下,題曰六畜。比如名牛就不能用牛祭祀,名羊就不能用羊祭祀。
6、不以器幣名。器幣是神圣的,多用作儀禮。如器幣(如玉器、絲織品)是祭祀、會(huì)盟時(shí)必需的物品,若用作人名,可能讓禮器被“廢除”。
上述六種忌諱,是因?yàn)椤爸苋艘灾M事神,名終將諱之”。周人通過避諱來侍奉神靈,人死后其名將被避諱?。這一制度體現(xiàn)了古人對神靈的敬畏和對祖先的尊崇,所以取名有六種忌諱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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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xù))
2012-12-31榆木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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